农行在深圳被曝“私售门”客户500万理财款打水漂

投资者邓先生最近向网易财经爆料称,其在农业银行深圳一支行副行长的推荐下,花500万元购买一款理财产品,最后不但没有任何收益,500万元资本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夏银行员工私售通商国银理财产品风波刚刚结束,如今四大国有银行之
一的农业银行又卷入了“私售门”。近年来,银行私售理财产品的纠纷明显增多,现在的疑问是,
涉事银行推托一句“员工私自售卖行为”后是否就能撇清自己的责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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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行长推荐500万理财产品 客户面临血本无归

据邓先生介绍,几年前就已认识农业银行深圳坑梓支行副行长杨巧斌,因为其服务态度比较好,所以虽然之前其推荐的基金亏了几十万元,但是对他还一直比较信任,“他也说过让我亏损觉得不好意思,并表示今后会推荐保本保利产品给我。”

2012年1月16日,杨巧斌向邓先生夫妇推荐一款名为“中鼎迅捷股权投资计划”的理财产品(下称“中鼎迅捷”),并称该产品是实体投资,有担保公司担保,并且有反担保,是个零风险保本保利的产品。

“刚开始时说有11个点的收益率,后来说如果投入超过500万就有13个点。当时杨巧斌给我考虑的时间也不多,我并没有太详细去了解这个产品,而且我们认识那么久,他还是一个副行长,我为什么不相信他呢?于是我自己拿了400万,然后亲戚朋友凑了100万,买了这个产品。”

但到了2012年12月31日,杨巧斌带了一名姓江的律师约邓先生吃饭,邓先生被突然告知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到期无法兑付,而在这之前,杨巧斌从未向其透露过任何该产品无法兑付的信息。这个时候,邓先生才意识到出事了。

邓先生称,当时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是与第三方签订,并没有和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但杨巧斌一直强调是该行代销的产品,并且是在农行的网点,还是上班时间在杨巧斌的办公室签的协议,转账也是在农行的柜台,所以才认为问题不大。

“出事后我才知道这个产品并不是农行的理财产品,但当时杨巧斌并没有告诉我,如果我知道这个是他本人私售的产品,我怎么可能会掏出500万来购买!”

3月4日上午,邓先生夫妇连同出资的另外8名投资者共10人来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门口进行维权。

农行涉事副行长被免职 深圳银监会介入调查

让邓先生感到气愤的是,事发后,杨巧斌还发短信向其“求救”,“这次理财给您带来诸多麻烦及损失本人深表歉意!我仍然会尽力协助邓总追回款项!基于本行在调查这件事,恳求邓总帮忙,因为能救我一家人的救星只有邓总了。要不我只有辞职了,这样对大家都不好。其实救我很简单,假如有本行的人打电话给邓总,只要说接到信托公司某经理打来的电话推荐,然后向我咨询情况就可以了。”

今年2月6日,邓先生夫妇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并将其如何在农业银行购买的“中鼎”产品的整件事情经过向正行长和副行长陈述了一遍,但是他们只是回应会调查此事。之后,邓先生夫妇又赶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去反映情况,但深圳分行也是回应要先调查。

2月28日,邓先生夫妇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处理结果,等待很久后,还是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正、副行长接见了他们,正行长给出的答复是:“对你们购买了这款产品表示同情,但是这是杨巧斌的个人行为。”

由于不满农行撇清关系的处理态度,3月4日上午,邓先生夫妇连同出资的另外8名投资者共10人来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门口进行维权,希望农行对于任由员工在农业银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欺骗投资者的行为,负起相关责任。

当天下午,经过数小时的商谈后,该行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明确的回复:杨巧斌目前已被免职,该行并无此类理财产品,杨某出售非银行理财产品纯属个人行为,并建议邓先生走司法程序来解决,由法院判定具体责任方。

无奈之下,邓先生夫妇又去了深圳银监局投诉农业银行,“他们说对此事很重视,会积极跟进调查,然后会把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按照正常程序的话,应该是两个月之内。”

据邓先生透露,杨巧斌向其私售的还不止“中鼎迅捷”产品,还私售给其另一款500多万的理财产品,“我之后才知道杨巧斌私售这些产品佣金极高,仅售给我们的中鼎产品就有几十万。”

网易财经于3月7日随同邓先生夫妇到达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该行依然不肯以书面的形式给予明确的答复。

网易财经试图联系杨巧斌本人对私售理财产品一事予以置评,但其手机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的状态;而该款理财产品的担保公司中发担保相关负责人也启用了来电提醒功能。

邓先生称,当时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是与第三方签订,并没有和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投资者质疑银行监管不力 谁该为理财损失负责

事实上,去年以来,随着华夏银行员工涉嫌违规代售理财产品遭曝光后,更多的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不规范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去年12月,有媒体报道称工行员工向金华市三江街道三路口村10多位村民私售1200万元理财产品。

据了解,“中鼎迅捷”项目于2012年1月10日成立。项目投资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资金保管人为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该产品期限为1年,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资产管理人,担保方均为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而对于中鼎理财产品,其一个微妙之处是,把一款高风险的PE产品包装成了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在该产品的介绍上,收益率以固定收益的形式体现,这使得投资者很容易认为这是一款有保障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就邓先生这个投资案例而言,出于其对银行的信任以及对杨巧斌作为支行副行长身份的认可,并且购买过程与其他理财产品并没有太大区别,正是由于杨某借着银行的品牌效应进行“包装”,所以让投资者很容易相信这就是银行自己的产品,但事实上这款产品与银行并无关系。

现在,邓先生面临着连本带利都收不回来的可能,那么,这样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邓先生向网易财经质疑称,“产品是你们农行副行长卖的,在你们的上班时间,在你们的柜台转的帐,在副行长的办公室签的协议,难道农行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说不过去吧,农业银行是怎么监管的?”

邓先生的太太也提出,“为什么在华夏银行购买了同一款中鼎系列产品的投资者可以拿到本金,而我们在农业银行买到同样的产品,却不能拿回本金?是不是因为在华夏银行购买的投资者人数很多,所以华夏银行才帮助解决问题,而我们投资者的人数少,所以就不帮助解决问题了?”

对于邓先生的质疑,广东金诚同达所主任张大鸣律师认为,最关键的证据之一是客户当时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否与银行方签约,是否有双方的有效签约证明该产品属于银行或者与银行有合作。但现在来看,合同上并没有关于农行的相关公章,因此可以说合同和银行并无关系。

那么,银行是否逃避不了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呢?对此,一位律师人士认为,既然杨某已被免职,也就是农行对员工的私售行为做了处理,但是否还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目前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李相伦律师则告诉网易财经,投资有收益也有风险,作为投资者,没有详细了解相关产品就草率买入,其本身也有一定责任,“合同上面没有银行的名字,就会面临举证难的问题,所以就算走司法程序,投资者的胜算也不一定有多大。”

有理财专家认为,银行除了应该加强监管,杜绝员工私售理财产品外,投资者也要对自己的投资负责,绝对不能盲目相信银行员工的推荐,尤其是一些收益率明显异常的产品,投资者必须高度警惕。在签署合同时,如果投资者拿捏不准,不妨请相关律师为自己把关,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报案。

让邓先生感到气愤的是,事发后,杨巧斌还发短信向其“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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