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对于不少农民提出土地承包期届满后该怎么办的问题,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但与此同时,物权法第183条第2项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农民的房产不允许抵押借款,就意味着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金融信贷缺失依然无法解决。
另一方面,物权法遗留的农地“两权”(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问题依然存在,这就容易产生土地出让过程中产生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
相关提案:
建议将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
郭松海认为,对大量此类住房进行拆毁,不仅社会成本高,还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可以经合法程序将其转为保障性住房,这样不但可以扩大城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市场供应,还能起到平抑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作用。[详细]
“土地归农”渐进改革第一步:实施农地流转补贴
在现行土地制度中,不触及土地所有权而将土地集中起来的办法,只有土地流转一途。在推动土地流转之后,还有两个步骤:修订物权法,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让农民可以通过抵押承包地获得贷款,以搞活农村金融;再下一步,在国家有效管理下,先行试点改革基础上,逐步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包括所有权和自由交易租赁。[详细]
“小产权房治本之道:农村土地产权改革
第一是先在增量土地上进行试点。在不修宪的前提下,由国务院等机构出台一些过渡性法规来肯定农村建设用地。第二是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让的法人代表。这一切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尽快出台<土地规划法>,在明确农村土地用途性质的前提下,尽快建立城乡土地一体化统筹,做到城市与农村联动的"占补平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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