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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作为一部辐射未来中国能源整体战略且关涉能源管理架构、定价机制、战略储备等诸多敏感问题的重大基本法,能源法起草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就一直备受海内外高度关注。能源部的设立和能源法的最终实施,将为目前我国的能源治理格局带来根本性的变革,而这种变革绝不是对之前尚存计划经济色彩时的能源部的简单回归。【详细

特别是能源部的设立远远超越了部门利益重构的范畴,将在能源治理结构中秉承"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治理环节权力归属相对分开的原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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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意见稿颁布:能源领域首部“宪法”即将出世
 
《能源法(意见稿)》简介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明确写入市场定价原则
能源法框架
 三原则确立大法框架

  “《能源法》的亮点是,行业寡头今后必须在能源部统一管理下,以市场调节价格为原则,与各类资本展开公平竞争。”【详细

统一管理为核心原则
    “架构核心原则是将所有与能源产业有关的内容统揽考虑,并最终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人士表示,这预示目前国家发改委兼顾管理能源产业上游部分的职能将被“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接管。

以市场经济为基准 
   “价格环节最容易出问题,未来中国市场的调节机制前提必须是具备竞争条件之后再展开充分的价格竞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邓郁松表示,国内能源行业垄断明显,只有垄断得以有效破除,才谈得上真正的市场机制竞争。

各类资本展开公平竞争
   如给民营企业给出普遍意义上的国民待遇,在项目准入、商业储备、上下游竞争等方面的限制明显放宽,节能减排领域成为鼓励重点。但法案同时给特殊能源企业戴上了“管网开放义务保障、普遍服务义务履行、违法重组并购处罚”的紧箍咒,以避免今后出现“有油不供、独家垄断”等体制性恶症。

诞生背景
 能源领域基本大法缺位

诞生背景:能源领域基本大法缺位
  中国虽然施行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详细

涵盖范围:能源领域所有市场内容
    能源领域所有市场内容]能源法作为一部能源领域的基本大法,设计对未来中国能源整体战略,以及能源管理架构、定价机制、战略储备等诸多敏感问题。

新法特色:市场主导 打破垄断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按照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原则,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

新法功能: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实施
   能源法的出台将弥补中国能源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缺位的问题,不仅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详解能源法
 七大要点构筑能源"小宪法"
管理架构:大部制改革 为成立能源部埋下伏笔

  据了解,《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及其能源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职责及其协调机制、能源监管机构职责、能源行业协会作用,以及公众参与能源决策等内容。成立"能源部"作为主管部门来管理能源领域成为各界的共识。【详细

定价机制:市场调节主导 区分不同类型能源产品

  对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自然垄断经营的能源输送管网的输送价格及关系公共利益的重要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并逐步推行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和减少【详细

市场准入:能源供应 准入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管

  以往的法律由于缺少对市场化利用能源的规定,因此对能源利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而能源法实施后,能源利用的产权关系将得到稳定,有资格进入能源领域开发的单位,其合法地位将获得认可。【详细

产权制度:多元化投资 国有资本控股重要领域

 一位《能源法》起草专家表示,"这一设计是想让外资、民资等多元资本能够进入能源领域,从而实现产权制度的多元化,体现市场在能源领域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也为多元主体进入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条件。"【详细

能源储备:政府储蓄保障供应 承认企业义务储备

  国家建立能源储备制度,规范能源储备建设和管理,提高能源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能源储备包括能源产品储备和能源资源储备。国家能源产品储备分为政府储备与企业义务储备。【详细

应急制度:建立能源应急度 应对供应严重短缺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表示,国家建立能源应急制度,应对能源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价格剧烈波动以及其他能源应急事件,维护基本能源供应和消费秩序,保障经济平稳运行。能源应急事件将实行分级管理。【详细

生态补偿:建立排放权交易市场 促进新能源使用

 国家建立能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能源开发和加工转换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应当制定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规划,相关企业应当承担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责任。国家积极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详细

细究影响
 能源法的五大冲击波
能源产品价格可能上涨

  目前中国国内能源价格,特别是成品油价格,远未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国内国际油价在国家发改委的计划价格体制下,保持着不小的倒挂差额。在成品油价格进入市场定价之后,不改变国内供油、炼油、批发、零售现状的情况下,倒挂差额传导到零售市场上,所带来的必定是价格的大涨。【详细

能源法助推新能源发展

   在如何激励新能源开发方面,《能源法》立法应给予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支持平台。无论是重点开发可再生能源高效低成本成套技术,开发核电关键技术,研制成套装配技术,大力开展低成本、低效率的能源植物新品种,也无论是清洁燃料、照明节能材料的产业化,都需要在立法框架内加以规范,才不致使国家对于新能源开发的支持流于口号化,毁于随意性。【详细

能源立法促进能源安全建设

 为实现能源安全可从供应和需求两个方面着手。由于能源工业是基础产业,能源成品的市场需求具有刚性特征,所以人们考虑“能源安全”问题的重点应放在能源供应一侧。 【详细

现行能源法律急需修订

 现行能源法基本上都需要重新修订。“这是因为没有处于上位的能源基本法,才使这些单行法律的修订缺乏统筹协调指导原则。”他说。《能源法》的重要性当然毋庸置疑,与此同时,也有专家表示,相关细则和配套措施是否到位也非常关键。【详细

特殊能源企业应承担责认

 “因为能源企业不光要承担盈利创收的经济责任,还须履行社会、环境、政治等责任,并且特殊能源企业的责任要大于一般能源企业。”对于特殊的能源企业,《意见稿》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是也不外乎是一些大的石油公司、煤炭企业、电网、电力等企业。【详细

资本市场
 四大板块成关注焦点
[石油板块] 保持石油开采垄断地位对中石油、中石化是利好消息

  作为国内最大的油气勘探生产销售商,中国石油勘探技术的发展及海外收购业务的扩展将带动公司油气储量高速增长。 【详细

[可再生能源板块]这包括了水能、风能企业,偏利好,新能源法将采用上网价格倾斜政策保护这一类企业

   求意见稿中指出:“国家鼓励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水电、核能、天然气、煤层气、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低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并对新能源“依法实行激励型的价格政策”。
  单机容量高、机组能耗少的企业长期受益。从长期来看,发电竞争上网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根据能源法,单机容量高、能耗少的机组将在竞争中具有更大的优势。【详细

[环保节能板块] 重大利好,国家鼓励企业多采用环保节能技术

 能源法的出台,从战略高度指明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向,我们认为,新能源法的实施将对以下几类企业形成利好。 【详细

[高耗能板块] 包括电解铝、粗钢等行业遭遇利空,国家将提高此类企业的能耗费用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包括15章140条,内容涉及能源管理与监督、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资源开发与供应、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能源财税与价格、能源储备与应急、能源科技政策和国际能源合作等。【详细

能源价格改革历程

   ■ 1988年启动了能源法体系建设的研究。当时主要意见认为既要搞能源基本法,同时也要搞电力法、煤炭法、石油天然气法等单行法。
   ■1993年能源部解散后,成立了各个能源专业部门。此后《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四部单行法陆续出台。`
   ■2005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委托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课题开题会,为起草能源法做了前期准备和铺垫。
   ■2005年10月,起草《能源法》得到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起草工作由此进入快车道。
   ■2006年1月,一个包括能源、经济、法律、公共管理在内的《能源法》起草专家小组基本组建完毕,国家能源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和中编办共15家单位为起草组成员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历经将近两年的时间,《能源法》起草工作已经经历了一稿、二稿、三稿、四稿、讨论稿多个版本
   ■2007年8月30日实施《天然气利用政策》,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显然,《石油天然气法》也与其他单行法一样,面临着与《能源法》框架的对接。
   ■2007年12月3日对外公布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
   ■2月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结束后,专家组将对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修改。按照预定计划,国家能源办之后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将修改后的能源法提交国务院审查修改。国务院审查通过后,能源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聚焦能源部

   在<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被描述为"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制定和实施国家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对全国能源各行业进行管理,统筹负责能源领域的发展与改革工作"。`
   实际上,此前20多年间,能源部也曾短暂的存在过
  ■1988年之前,中国能源管理职权主要分布于石油部、煤炭部、核工业部、电力部等四个部委。
  ■1988年政府机构改革,煤炭部、石油部、核工业部改为公司制,其政府职能加上原电力部共同组成能源部。
  ■1993年能源部被撤销,煤炭部和电力部重新恢复,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没有再回到国务院部委序列。自此,国家能源管理走向了分散化,尤其是能源的宏观管理大为弱化。
  ■2005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成立,2007年改名为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煤炭、电力与核能、油气、可再生能源、能源节约、能源经济六个专业委员会,由40名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详细

成品油定价机制简史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汽、柴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原国家计委按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并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详细
    ■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详细
    ■从2001年11月份起,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第三次进行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即为国内现行的定价机制。 【详细
   ■ 目前,我国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具体的制定方式是:选取纽约、新加坡、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再加权平均后制定。如果三地加权平均价格每个月上涨幅度超过8%,发改委就可能在三地加权平均价格的基础上再加运费,制定出相应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以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8%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详细
   ■第四次定价机制改革蓄势待发:据称,新机制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的计算办法,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的原油价格为基准来计算油价,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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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倪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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