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与百姓福利背道而驰
近日,上海将开征“房地产保有税”的消息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还有消息信誓旦旦地称“4月7日物业税方案已在住建部获批”,沉寂了一段时间的物业税问题又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当然,很快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做出了回应,称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而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也说,“4月7日物业税方案已在住建部获批”的传言,但是她并没有收到相关信息。
为什么物业税能够屡次成为舆论的焦点?因为这个东西被很多无房者寄予了“降房价”的希望。他们的理由是:物业税能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迫使他们把捏在手里的房子放到市场上。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是经不起推敲。
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在供应面上影响房价的根本因素是土地供应,在国家基本土地供应制度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在政府控制城市土地供应量和限制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土地供应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在需求层面上,造成房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是宽松货币政策造成的货币泛滥,钱多了,土地供应没有增加,甚至还在逐年减少,供不应求,房价必然上涨。这是基本的供求面。这个基本面不解决,房价是不可能下降的。
将交易环节的税收转移到持有环节,会使得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下降,但成本下降并不意味着房价下降,因为房价不是由成本决定的,而是供求决定的。一套房子即使房子成本为零,如果有一百个人来竞争,房价也会被抬到100个人中需求最强烈的那个人所能承受的最高的价格,结果房价仍然可能是2.5万元/平方米。
物业税将让“房奴”变成“租奴”
而在持有环节,物业税的承担者是消费房子的人,如果是业主自主,那么就是业主来承担。如果是出租,那么就一定是由租房者承担,比如,原来一套房子租金价格为2500元,每月物业税1000元,那么房东就可能把房租加到3500元。当然,房租的上涨会引起需求的下降,可能会使得房东降租金,但租价的下降同时也会引起供应的下降,从而又将租价拉回,最终形成的均衡租价一定是高于原来的2500元的价格,至于均衡租价是多少,这一定是由供求决定的。也就是说,在出租的状态下,承担物业税成本的是房屋的使用者——包括房东和租客,而他们之间的承担比例是由供求决定的,供不应求,则房客承担所有成本,供大于求,则可能房东承担一部分成本。
在目前城市土地稀缺、住房供应减少的情况下,租房市场是供不应求的,这种情况下,承担物业税成本的多半是租客。而租房价格的上涨,也会将一部分租房者逼向购房市场,从而进一步推动房价上涨。
无论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还是持有环节征税,只能给购房者增加负担,给政府增加收入,不会有其他作用。租客将成为高税收的奴隶。其实,想想就知道了,既能降房价,政府又可以大把地收钱,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如果有这样的好事,政府为什么不早做呢?事实是,增加的税收不可能没有受害者。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受害者就是坐稳了房奴的人和想做房奴而不可得的租房者。那么,我们这些受害者为什么要为物业税欢呼呢?
(作者:陈青蓝 他的博客是:http://chenqinglanblog.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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