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的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是顺乎潮流、合乎民心的光明之途。
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应当在以下方面积极推进:
首先,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中国的改革开放源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近30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正是那次思想解放运动结出的丰硕果实。然而,思想解放是无止境的,在我国社会正在快步走向现代化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思想,赶上时代的潮流。更何况在近几年“左”的思想的回潮中,若干早已被党和人民否定的旧思想、旧观念又力求利用人们对历史和现实缺乏了解而重新流行起来,在部分人群中造成了思想混乱,亟待澄清。因此,最近一些地方正在兴起新的思想解放运动,要求冲破一切不适合于现代经济发展和不利于社会进步的旧思想观念的束缚,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思想观念,推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新突破和中国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为了保证思想解放运动取得成功,需要营造自由和务实的讨论氛围,提倡具有不同观点的人们理性思考,相互切磋,良性互动。市场经济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共同体。因此,不应当采取“一分为二”、 “矛盾的一方吃掉另一方”的办法,用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压制另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而是应当让各种合法的利益诉求都得到充分的表达,然后通过协商和博弈,形成社会共识和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才是通向各个利益群体互补共赢和社会和谐的坦途。
其次,在经济改革的实际推进上,需要从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实现尚未完成的产权制度改革。例如,与中国将近一半人口的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土地产权问题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宅基地资产无法变成可以流动的资本。这既使继续务农的农村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转向务工、务商的新城市居民安家立业遇到困难,需要加以解决。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完成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制。当世纪之交国有经济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应当进一步对国有大型企业改革进行攻坚的时候,改革的步调明显放缓。不但在股权结构上一股独大和竞争格局上一家独占的情况没有得到完全的改变,在某些领域中还出现了“国进民退”、“新国有化”等开倒车的现象。这种趋势必须扭转。“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必须贯彻。
——加强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反垄断执法和资本市场的合规性监管。对于目前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仍然存在的大企业垄断的情况,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破除。在资本市场上,被称为“政策市”、“寻租市”的顽疾并未得到根除。各类掌握权力和信息的权贵分子猖狂进行犯罪活动,损害民间投资人的利益,大发横财。因此,必须端正思路,摒弃行政干预市场的错误做法,加强合规性监管,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
——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新社会保障体系。可是十几年过去了,由于遇到了政府内部的重重阻碍,这项极其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至今还没有建立,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不能落到实处。其建设进度必须加快。
再次,政治改革必须加快。
宪政、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上层建筑的保证。“十五大”提出建设法治社会主义国家和“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口号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了11年。虽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建立民主、宪政和法治三位一体的现代政治体制并非易事,但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容不得我们延宕和等待,必须从建立法治起步,加快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通过法治建设在各种权利主体之间正确地配置权力,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民主,强化民众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才有望稳步地实现宪政、民主和法治的目标。
需要着重指出,根据过去30年的经验,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症结在于政府自身。计划经济是由一个从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直到人们的家庭生活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所控制和操持的。由于改革涉及到每一个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要把这样的政府改造成为专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就需要政府官员出以公心,割舍那些与公仆身份不符的权力。政府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有可能发挥基础性作用;更艰巨的任务,在于建设一个能够为市场机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平台,就难以摆脱公权不彰、规则扭曲、秩序紊乱、官民关系紧张的状态,难以使经济和社会生活进入和谐稳定的正轨。
应当承认,由于中国的历史文化惯性,实行宪政、民主和法治势必遇到障碍与阻力。然而,推进改革和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中国,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和所有中国人的根本利益。在这样的问题上,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犹疑。只有冲破阻力,奋力过关,才能走上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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