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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个税修正草案进行二审

个人所得税改革

初审将起征点从2000提高至3000,税率减少至七级,二审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 [详细]

贾康:内外籍人士免征额标准应尽快统一

贾康表示,内外籍人士个税免征额标准应尽快统一。按照所谓国民待遇的规则,内外人士应一视同仁。但可以考虑是不是一步到位,比如分两步走,做一些调查,考虑一些特殊因素在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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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举办时间:2011年6月22日
举办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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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9日上午九点,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部学术报告厅(地址:建国门内大街5号)联合举行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个人所得税:迈出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脚步”首发式,介绍方案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题: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首发式---个人所得税:迈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脚步

日期:2011年6月29日

地点:社科院学术报告厅

高培勇:尊敬的陈佳贵学部主任,尊敬的李扬副院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首发内容,这应当说是一次厉行的会议,因为每一年度要在这里发布这个报告,但是今年报告的主题和今天会议聚焦的主题和以往有所不同,我们选择一个特别的题目,这个题目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而且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还不是那种大而化之的抽象层面的,而是有特定含义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这就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们都知道,对于这项改革我们期待的太久了,从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这样一个改革目标到今天,我们已经历时16年之久,跨越了四个五年规划,这一目标的提出始于1996年,制定“九五规划”之时,但是没有能完成,所以它的改革就推到了十五,十五没有完成就推到了“十一五”,“十一五”又没有完成,现在又推到了“十二五”,在中国的改革历史上,我们以为这是一个特别罕见的,一个税种的改革跨越了四个五年计划,十几年之久没有完成,但是它的初衷不改,对一目标的描述不做调整,而是直接搬用,我们体会有两个基本事实,一个基本事实是这项改革一定遇到了巨大的障碍,甚至是天大的难题。第二个基本事实是,这项改革肯定是中国  必须进行的改革,躲不开绕不过,非走这条道路不可。中国社会科学院按照党中央给我们的定位,是党和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给自身的定位是党和国家的思想库与智囊团,我们自认在破解个税改革的难题,启动个税改革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主题方面我们富有使命,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感到有些惭愧,因为我们认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之所以迟迟没有能如期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结于研究层面的供给相对不足,我们未能起到思想库、智囊团所应当担负的责任。

所以,基于这样的判断,我们在两年前就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这个课题组一开始锁定的任务就不在论证为什么要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什么要启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不在于一般意义的个税改革的泛泛的通论,而是直接瞄准了如何迈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第一步,使这项改革启动,让人们看到改革的希望。所以,我们今天会议的主题,大家从后面提示板上可以看到,我用的标题是卖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脚步。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中心内容是发布财贸所关于渐进式关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今天到会的领导和嘉宾我们没有邀请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请允许我介绍到会的几位嘉宾和领导。他们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学部委员、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也是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李扬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也是我们税收学术界的权威刘佐,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晋保平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友云先生,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所长在路上,一会儿就到。

接下来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教授。

李扬:今天由我们财贸所主持撰写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讨论的是目前全中国都在关注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首先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财贸所做的这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表示祝贺,同时对来自各界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财政的问题历来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财政涉及到一个是“财”资财,一个是资财代表的分配问题,“政”是和国家的政策体制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财政所有的改革都牵扯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也正因为如此财政改革非常的谨慎,要反复讨论、反复论证,大家获得共识才能够定下来。财政方面的重要性还在于,它作为国家参与国民经济分配、参与国家经济资源分配的制度,它确定了整个社会的激励机制,通过它的税收、通过它的支出,国家体现他支持什么、限制什么,因此财政制度是一个激励性的,同时财政制度又是一个经济制度,它决定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决定了这三个主体在分配活动中各自的地位及他们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另外,财政制度又是一个涉及到老百姓千家万户的事情,所以它的社会含义、政治含义也是非常浓重的。正因为如此财政体制改革历来受到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大概数了一下我们比较有意义的财政改革,包括税收,大概有五次,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为止也进行过两次,在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来,基本上还是在分权、在分钱,因为大一统的思想没有变化,而改革开放以来做的两次改革意义非常重大。

第一次改革是改革开放初期,那个时候我记得我们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分权让利,也就是说,我们进入改革开放这样一条路的时候,改革开放的设计师们认识到为了使得这样一个走向社会主义的路能够走的比较顺,能够推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需要在财政制度上做出调整,而调整的基本方向就是打破过去政府集中做多的局面,而让国民收入比较多的落在企业手里,落在居民手里,落在企业手里是为了让企业有积极性,落在居民手里是让居民能够感受到改革开放的收益。财政收入那个时候占GDP比重我印象是24%左右,改下来落到了9%点多,以至于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两个比重下降的问题,一个是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第二个是中央财政收入在总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下降。这两个下降使得政府的调控能力大大的削弱,而在当时市场经济如火如荼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过去的需要政府有足够的资财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

所以这样一种认识1994年启动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财政体制改革,目标也很明确,和第一次相反,就是要提高两个比重。为了做这样的改革,对税种进行了调整,同时还有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就是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正式从体制上确立了分税制,其他时候是分成。这套制度运行下来应当说是有效的,从数据上看到本世纪初提高两个比重的任务已经基本达到,财政收入增长非常快,由于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增长有一个加速系数的作用,在这样一种机制下政府提高两个比重的任务基本完成。但是数年之后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在整个国民经济收入分配中居民所占的比重下降,所谓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公等等成为一个问题。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应该说地方的财政收入也是下降的,就是和上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有所不同的,那时候是中央比重下降,现在是地方比重下降,而中国经济的发展目前需要地方,比如说城市化主要是化在城市层面,化在基层,钱需要在基层花,但是基层财力相对来讲不足。所以我个人感觉我们现在似乎到了又需要再一次,从财税改革入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我们今天讨论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就是这个部分,而且是最为敏感、最为关心的部分,由于这个制度和人们密切相关,不免就有误解、曲解、误读,甚至有些其他的。我们税收制度实际上是国民经济的根本,涉及到各个方面,因此这样的一项改革还不能仅仅就从最本身入手,不能只考虑最本身的需要,还必须综合考虑国民经济的发展,整个调控机制乃至未来的发展方向,当然同时我们在开放工作越来越提高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国际比较和国际联系。如果税制不统一在处理国际关系上会有难处。

“十二五”规划应该说是有安排,“十二五”比较特殊时期的运作规划,安排的特别细致,但是留出了一个空间让大家讨论,所以我们财贸所今天做的这个事儿就是以积极的心态参加这个讨论,非常的有意义,我们事先看了一下他们这个方案。这个方案应该说考虑到当前和未来,考虑到我们目前税收征管的水平以及我们的需要,讨论到现状和未来改革的方向,应当说是很有建设性的,我想大家会对这个方案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可以再讨论,那么我知道财贸所就此方案也讨论好多次,也广泛了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

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意义,在我们开会的同时我们国家的立法机构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应当说国家的立法进程和理论界讨论的进程交相辉映,也还算是可以说的亮点,所以我预祝这个会取得圆满的成功,我希望我们财贸所这样的一种风格坚持下去,关注我们国家的国计民生、改革发展到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更好的发挥我们的作用。谢谢!

高培勇:接下来有请陈佳贵委员致词。

陈佳贵: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我非常高兴来参加2011/2012年中国财政政策报告的首发式,他们这个报告的特点就是每一年都选择一个财政领域的热点和重点问题来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报告,那么从编写这个报告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比较好的影响。这个题目我认为很有意义,因为个人所得税应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中国个人所得税定立的比较晚。那么从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算起到现在是  31年的历史,在这30年当中个人所得税实行到现在,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应该说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收入分配问题还是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所以它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焦点问题,那么第三次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求意见稿前一段在网上公布以来引起了社会的讨论,收集了20多万条意见。另外,也是说明大家对这个问题很关心,我当了八年的全国人大常委,在这八年是第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我说平均三年不到就修改一次,那就说明什么问题?说明这个所得税法不适应时代变化要求,我说这样修正下去也不严肃啊。第二稿出来以后,全国人大常委又讨论了一次,常委们我看多数也是不满意的,如果再提高,那就不是12%的问题那就是10%、5%了,那公民纳税意识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只是极少数人纳税。哪些人纳税啊?实际上12%里面富裕阶层的人我认为不会到2%,10%都是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就是这些人纳税。有的人说网上征求的意见是83%,说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那好多人没有参与讨论,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我可以认真负责的讲,不纳税的人肯定不参加讨论,参加讨论的人肯定是纳税的对象,这83%的人肯定是纳税的对象才发表意见,起征点不到三千的他不讲这个,跟他没有关系。

再有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是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的总收入中的比重已经是很小了,这还要减,所以这个也没有起什么作用。我们现在是两个比重太低。再一个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所以我刚才讲的意思,第一个是法修订三次,都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原来的个人所得税已经不行了,所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那么大家各个方面,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都在积极推动个税制度的改革,来寻求一个比较好的改革的方案。今年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又进一步明确逐步建立中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下一步就是怎么样研究讨论制定详细的方案,要进行很多的研究。所以个人所得税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目标,现在虽然跨越了四个五年规划,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制约一直没有改革成功,“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还没起步,还在研究阶段,所以在“十二五”期间我们怎么研究提出一些方案,这既是实际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任务,同时也是我们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包括我们大学的老师,要进行理论研究和操作应用研究,怎么样来出主意、想方法,我认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涉及到很多的问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这个方向是对的,但是很多专家讨论提出了,是按家庭呢还是按个人呢,那香港就是按家庭,三千也好、两千也好,抚养比不一样,一个人如果收入三四千可以完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收入才四千那也不一样,所以怎么样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后来有的是个人申报的,我们国家这样一个信用比较差的情况下到底怎么来操作,等等涉及到很多的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进行研究,那么我们财贸所也是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研究所,在财政问题、税收问题的研究,在全国应该说也是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他们应该说有超前的意识,组织了力量进行了两年多的调研,当然也是在政府部门支持下的,一起研究了国外的经验、国外的做法,也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和以前个人所得税的经验教训,完成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渐进式的改革方案。这至少我认为是一个“靶子”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有了这么一个东西,大家来对它进行提意见、进行完善,那肯定要比没有强得多,而且也不一定局限财贸所一个方案,人家也会提出很多的方案,所以方案也要进行评价。我可以认真的讲,我当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有的人吹牛说,哪一个方面是我推出来的,哪一个方面是我推出来的,这都是乱说,最后法律的形成不知道是多少个人多少个方案形成的结果,不知道要修改多少次呢,所以我们不怕方案多,不怕有不同意见,有了不同意见提出分析对比,最后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一个条例,我想我们总是能够找到一个比较好的方案,我也希望大家能够解放思想,大胆的对方案提出意见,不要怕他们提出反对意见,反对意见也是很好的意见,可以启发进一步思考和改进。

谢谢大家!

高培勇:谢谢!我们一定认真领会,进一步充实下一步的改革方案。今天的会是两家主办,一个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另一家单位是支持我们九年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今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总编辑赖伟文先生也到会,大家欢迎。

我们今天会议有搜狐网、央视网、网易和中国社科网四家联合现场报道,由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其他30多家新闻媒体的现场采访,对各位朋友和嘉宾的到来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

下面,我们进入主报告阶段,今天做主题报告的是课题组的两位主要成员,先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副主任马珺。

马珺:尊敬的陈院长、李院长,各位嘉宾、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早上好!现在由我代表课题组向大家报告一下我们“财贸所方案”的写作背景。

众所周知,最近几个月以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可以说是举国关注、备受瞩目。我们觉得作为一个国家的思想互和智囊团我们需要有建设性,所以说我们整个的方案不是在探讨它为何要实行,这样走向一个共同化的改革,而是说怎么样实行。这是第一。第二恰恰因为像李扬院长所说,税收的问题每一个纳税人都可以说出来他所谓的改革方案,最后如何决策我们是要站在理性的立场来判断将来决策的结果,来判断各种方案的优劣,我们不仅提供这样一个供大家评判的渐进式改革的靶子,同时我们也富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一个公共支持的平台,供大家提供专业性的视角,一个广泛的国际化的视角,给大家作为判断的工具,这是我们今天这个主报告的主要原因之一。

今天报告主要有三块内容:一是从一个专业角度对个人所得税做一个说明,以便于大家理解我们今天的方案。其二,我们要对这样的改革,为什么起步这样渐进式的改革做一个内容介绍,主要是从政策的角度,当前国家非常重视社会再分配,所以说从这个背景解释一下。第三从国际背景,我们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无法回避全球化影响对一国税政主权的影响,我们没有办法抛开全球化单独行使这个内容。

个人所得税应该放在整个国家征税的系统里来理解,我们知道一个国家也好、一个家庭也好,总是要有一个取得收入的过程,这个收入挣出来之后需要花出去,是消费的过程,这是一个循环,就好像一个进水口和一个出水口,在某一个特定时点上总有一个财富的累计下来,这个财富就是国民经济的存量。国家征税在这个过程当中当你有收入的时候我要征你一笔税,当你要花这笔钱的时候我还要征一笔税。那对你个人层面的财产也有征税。那么所得税是在你取得收入的过程当中征的。我们要征税对什么来征税呢?就是什么是个人所得?从来源来划分会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做一个归类有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有一些是经常性的,有一些是一次性的是偶然的,如果按照用途来说又有两种,一个是当前消费,一个是存起来了。那么经济学上的所得有不同的概念。从全球来看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极端的形态,一种是我们当前比较典型的中国的分类制,他规定了你若干类,你取得的收入如果找不到来源的话是不征税的;一种是综合制,不管你是什么样来源的,是一次性的还是经常性的,是当前消费还是未来消费的,全部要纳税,传统的个人所得税是我们现在比较多见的,我们认为它具有调整财富分配功能的,它是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这样的一个宽泛的税制的概念是受到当代分税制概念的影响,是19世纪到20世纪以来这样一种伦理观念产生的。分类制从税基来看是按性质来源,中国是典型的多分,像一些二元制国家就分两类。我们认为如果要讲社会公平的话,要讲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收入多的人多交税,收入少的人少交税,那么只有综合制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因为综合税基能够全面反映一个人的收入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了转型,他们实行二元制,就是对资本实行最优惠的税率。我们中国的现状就是典型的分税制。中国的改革取向是增加综合制因素,而其他的发达国家他们处在另外一个改革取向上,他们是要更加的注重经济效益,他对于经济成长有抑制作用。我们在引用国际经验的时候我们没有办法直接引用,我们必须比较我们所处在的不同的时代,比较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国内的背景,为什么我们现在要注重它的收入分配的功能,要实行分配制,主要是现在的收入分配问题越来越研究。重要的是出现了阶层差距、劳资差距,最近以来的研究表明,很多研究人员认为,现在的劳动报酬是因为资本的侵占,是不是这样的?这个问题给我们一个思考,就是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利益。05年以后我们就提出了社会经济和经济建设和谐发展,那个税在这个过程当中变得更加重要,因为当收入差距仅限于地区时我们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但是如果限于阶层,那么要想到在收入层面上怎么调控,我们现行的分税制是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的。所以我们提出了这种综合税的改革提议,这种提议如果放在50年以前或者再往前,我们要解决国内的收入分配调控问题是很容易的,可是现在在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发生了变化,我们没有办法,全球化正在重塑着世界税制,必须在我们的方案里考虑这个问题。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取得收入、进行消费,税基在全球进行流动,传统税基在受到侵蚀,税收的自主权会受到更的的制约。那整个变革出现了以下的趋势,首先是传统的税基结构主要是收入、消费和财富,现在我们是由收入转向消费,我们在取得收入分配这块税收力度减少,而在花费这块税收的力度在加大。我们不可能再无视这种全球化税制调整的趋势,不可避免的会对我们产生影响。

那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我们的趋势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关键是到什么程度。我们“财贸所方案”是在前面的红色的部分,等于是在传统的所得税框架里我们实行一个渐进增加综合因素的所得税方案。在全球化的背景要考虑到我们综合的限度,完全综合也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不理性的。不同的方案独立性强,由于设计不同的综合层级,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实现初始方案的升级,我们这个方案公布以后可能会受到批评,比如我们注意到中国的宏观税负。第二个说到底是支出手段调节分配好还是消费手段调节分配好,这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我们前一本的政策报告,这些问题在前一本的政策报告里都有。

我们张斌主任一会儿会大家介绍方案的主要内容,我的报告到这里,谢谢大家!

高培勇:接下来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张斌副主任。

张斌:我现在对我们“财贸所方案”的主体内容给大家做一个介绍。众所周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实际上刚才几位领导和专家都提到了,在“九五”时期就已经提出了,在“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四个五年计划中我们始终坚持这个改革方向,正如高培勇教授所说,作为一个国家层面的税制改革目标,追求了十几年始终没有结果,虽然一旦受阻但是始终没有改变,反复的被提出,在中国税制改革乃至中国整个经济的改革历史上不得不说是一个特例。我们当前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在中国整个税制征管约束条件下拿出一个可操作性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解决方案,这是我们财贸所提出的计划或者这个方案的主要初衷。

那么我们改革的基本设计思路,刚才马珺老师也强调了,一方面我们要以中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的约束和未来发展为前提,同时我们要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关键是以相对比较小的征管成本,能够尽快的引入综合治理的因素,切切实实的走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这一步,首先建立一个初始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建立这样的制度的同时,我们以这个制度为基础,虽然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的不断完善,通过保持我们初始方案的可拓展性,逐步的实现由初始方案向目标不断完善的个人所得税的过度,这是我们的基本思路。

我们的初始方案以较低的征管成本和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推出改革,我们这个初始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我们以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为基础,保持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各项基本要素不变。在现行分类税制下的各种标准也尽可能标尺稳定,必要调整的进行调整。以现行的分类税制为基础,我们方案是对年所得超过12万的人进行申报。也就是说,我们不仅限定了综合与分类所得项目的范围,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初始方案的方案首先限制了适用于综合特征的人群,这个人群就是年所得超过12万。主要是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年所得超过12万的人已经有了自行纳税的申报的制度,已经有了平台。另外之所以要限定年所得的范围,就是限定一部分以上的收入的人群,可以较好的控制在初始阶段纳入到综合范围的人。当然从税制设计方面来看,我们个人所得税制一个重要的改革目标是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调控力度,适合综合制限定一定收入之上的人群也是符合这个基本目标,能够更多的照顾到政策目标的各个方面。

再一个是在限定了综合性质的人群基础上,究竟哪些所得项目要纳入综合性的范围,实际上这是我们设计过程中最难的部分。尽管非常困难我们提出了一个背景方案,最小范围的综合。其实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就像我们刚才报告里所指出的,美国的那种大综合,非常复杂的税制体系我想并不是我们税制改革的目标。我们在第五章最后一节也提出了一个,在分类税制框架下对所有的或者绝大部分引入抚养扣除和赡养扣除的尝试。

最后一个方面是我们讲的税收征管机制和分税制财政关系的调整,或者配套的调整。我们在初始阶段考虑,首先如果退税的话,应当由中央来承担全部退税,那么补税呢,采取一个激励机制,这个激励机制我们可以再做进一步的分析。

这是一个初始的方案,如果我们长期保持年所得12万这个标准的不变,随着收入的提高,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纳税人进入这个领域,就是门槛保持不变,收入和通货膨胀会导致适用的人群越来越多。第二我们要根据征管实际的要求,我们可以逐步调整和扩大纳入综合性范围的所得项。随着纳入综合记征门槛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可以适时引入差别投入项目。再一个对于那些达不到征税标准的纳税人而言,他养一个孩子是无法享受到这个优惠的,所以说我们建议应该更多的考虑财政的转移支付,比如说抚养补贴,有孩子的人财政花钱补贴的方式,这样做我们认为更公平一些,不管你交税不交税养孩子国家都给予补贴。

刚才讲了那么多,其实我们在相互冲突的众多因素中要进行反复的权衡。刚才各位领导、专家都说了,我们其实主要是想树立一个靶子,抛砖引玉,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敬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

高培勇:他们两位分别从改革的背景、改革方案两个角度讲述了方案,各位手中有两份报纸,里面都有具体的内容,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结合这两份报纸做仔细的探讨。

接下来,有请两位中国权威级的财政专家,一位是财政部科学研究所贾康所长,另外一位是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所长,请他们二位对这样的方案做简要的评价,先请贾康所长。

贾康:谢谢高所长!

我简单的谈一点自己对这个方案的看法,财贸所做了非常好的工作,假定我是作为一个研究者我来做这个事情的话,我觉得我们和他们的思路高度一致。

有些方面是不是还可以说的更鲜明一点,我作为研究者我个人感觉,现在社会心态普遍的希望能够减少这样的情况,人大七八年讨论了三次,就显得这个事情是在不断的打补丁,严肃性都受到了质疑。那么有没有可能人们说到的最有关注度的起征点上就是和物价挂钩,比如说常规性的三年调整一次,用国家统计系统提供的权威的物价数据,实际上没有必要每次说到起征点的时候再这样兴师动众的全民讨论,就是通过程序人大常委会就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这样的过度我是觉得可以在咱们的方案立体显出来。另外关于按照家庭和具体项目的扣除确实比较复杂,那么能不能争取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能不能把更复杂的问题放在一边,争取比较把家庭人口的问题就是赡养系数的问题确定下来,公民现在都有身份证号码,一一列出身份证号码在系统里查验是相对简单的,而且每个号码都是终身的唯一的,这个号码之间的交叉集合的功能,是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运用的,这种事情是不是可以积极的考虑,如果将来可以加入家庭赡养系数的因素,那其他的残疾不残疾的更复杂的问题我们留在以后解决,有些更复杂的,比如说教育方面应该怎么扣,确实技术上要更多的配套,我觉得至少这样的家庭赡养系数就按一个家庭里多少人,多少人是挣收入的,诸如此类的,相对可以往前讨论,是不是可以在方案里有所体现。

顺便谈一谈自己对这个事情的感受。如果从个人所得税的发挥功能来说,原则上至少可以列五个方面,最开始建立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收钱很有限,就是在开放初期你必须解决外国人不把税交到你那回国再交的问题,那时候推出个人所得税法,到现在也只占税收收入的6.5%左右。第二个是自动稳定器,中国对这个事情应该讲总体来说想都不要想。第三个功能是在中国这样的经济体制前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功能,就是培养纳税人意识,你交的税是直接的税,是从自己的收入中扣掉的,你就知道你是纳税人,反过来会要求你是纳税人你有什么权力。再有在中国现实社会里还有很明显的功能,应该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我觉得现在在总体设计上并不清晰。最后还有一个功能,其实是经济学上非常看重的调节收入差距,抽肥补瘦。俄罗斯这个大的经济体按照单一税运行到现在也有非常激烈的争论,他们认为这个改革是当时情况是不得已的。再往整个心态上说,我觉得作为研究者,现在个人所得税这样的全民博弈是典型的搭便车的心里的体现,首先中国社会一半以上的农村社会成员不要交个人所得税,那么在城市区域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两千块钱以下的,跟这个税也没有直接关系,他们也不发出声音,发声的都是两千以上的,而发声的都是愤怒的。那么他没有代表一种集体理性,我们看到的社会反映实际上引导了两个大的因素,就是不发出声音的因素你无从判断,因为他显示他的偏好,另外发出声音的绝大多数都是不满、抗议,那么我们到底怎么样考虑他的理性设计,我觉得这是对于中国现在社会的重大考验,如果在中国现在的心态下搞一个全民公决的话,最大可能性是这个税取消,皆大欢喜,但是任何一个有专业知识的人看到这样的问题都不会往这个方面考虑的。刚才我到这个会场的时候,高所长现在还兼书记给我施加压力。

高培勇:我是说你今天的表现会坚持到底。

贾康:实际上从个人感受来说,我们要相对无所顾忌的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也不是个人的理性,要反复的考虑。我说这个话政府官员会不会也非常的不满意呢?有很多很多的顾虑,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追求一种集体理性,我们现在总说中国要走向现代社会,我们看看美国,1880到1920年40年左右美国采取的是改良主义的,建立现代意义的税收制度、预算制度、公民意愿表达制度等等,我看到的说法,美国人反复博弈以后在1913年使个人所得税相对成型,有一个稳定的框架,1920年前后,在美国当时占GDP一大半的纽约,首先形成了现代预算制度的模板,那么他当时也是集体的理性直接的表现无水准的情况下,形成相对有水准的制度框架,这是值得中国人特别注意的,我们现在是不是也应该积极的推动这种健康、理性的因素呢,更多的有所体现,我认为财贸所的工作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值得肯定的,在这种健康的理性探索道路上的国际领先水平。

一些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高培勇:非常感谢贾康所长的肯定,而且他刚才提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国内吧。下面有请刘佐所长。

刘佐: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应高所长的邀请来参加这个发布会,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收获很大,首先我要热烈的祝贺在高所长的领导下,财贸所完成了这样的一个非常有分量的报告。个人所得税在当前的中国水质改革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我个人的看法,我们中国税制改革有三大难题,其中就有个人所得税。十五年半过去了现在在这个问题上还没有一步前进,这个给我们压力是非常大的,如果“十二五”规划期间还不能完成我觉得真的是有点说不过去了。个人所得税这个题目很难,阻力也非常大,各方面的看法也非常不一致,前不久人大常委会讨论这个事情,短短几天内8万多网民23万多条意见就上去了,有领导也有专家学者,也有普通的网民,实名的也有,匿名的也有。

陈佳贵:征求了意见为什么又不听呢,这也很难,最后我离开的时候还没有定。

刘佐:因为这个事情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那么他所在的角度不同就决定了他的立场的不同,如果我们看一看这8万个人23万条的分布,第一这些人分布在发达地区,北京、广东、上海三个地方的人占了将近一半。第二中低收入的人,准确的说是中下收入的人居多,大部分集中在三千块钱和七千五百块钱之间,其中主要集中在三千到四千五之间,反对意见就非常明确了,就是这群人,因为收入很低的人觉得跟我没关系。反映很强烈的就是挣几千块钱的人,特别是大城市的人,像北京三五千好像不是很少,但是在北京确实很紧张。所以归根到底个人所得税改革就要像我们这个报告所说的要  大力向前推进,这次我们看到人大法律委员会也是这个意见,要尽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全面改革。所以我认为高所长不怕困难,不怕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能够带领他的团队研究这个问题,并且做大量的研究工作,拿出了很多好的意见,我觉得是一件很令人敬佩的事情,是值得祝贺的,也是值得大家认真学习的。这里具体内容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研读,所以还不敢再这里胡说八道。

但是首先我认为第一这件事情很重要。第二他们的团队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这个都是值得肯定的。所以说这里对与不对或者看法不同,我觉得都很正常,大家可以共同的讨论,一会儿我想也有不少的朋友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顺便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很多人一直在问,包括领导同志、专家和老百姓,你们这个东西搞了十几年为什么推不出去?一般性的回答是部门的征管能力、信息不对称,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因为毕竟中国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不是很强,中国人纳税意识也不是很强。但是这是不是最根本的问题?我认为不是。首先我们看发达国家,他们在实行综合征收为主的时候是不是国民纳税意识都很强,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都很强,恐怕不是,至少不都是。再看看我们周边的发展中国家,他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中国高,他们税务机关征管能力也没有中国强,但是他们实行了综合税制,比如说越南、印度、埃及、几内亚、墨西哥、秘鲁,这些被认为是很落后的国家都实行了综合制,还有越南的综合征收制是跟我们学的,青出於蓝胜於蓝,那我们能不能跟越南学一学呢。我上次建议高所长组织一个小组去越南考察考察,我觉得我们也许能够从我们学生身上学到一点东西。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是没有能力,我们是有能力,关键是要启动,一下子也不要很完善,就像我们报告里所说的有很多方案可以选择。最简单的说我们现在可以不可以把按月征收的工资所得税改成按年征收,我认为完全可以,而且比较简单。然后扩大一点把劳动报酬并入进来,我觉得这可以考虑。具体问题我不去谈。所以我想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尽快推动这个改革,否则的话再谈五年还是不动,没有用。

顺便也再提一点建议,因为粗粗的翻了一下,还是觉得有一些想法可以跟高培勇所长和其他课题组同志交流一下。我认为在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方面建议再做的细致一点,再精准一点,比如说国内的资料,我翻到了一个个人所得税大事记,我感觉这个比较简单,可以再丰富一下,就说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领导同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文章、论述那是相当多的,毛主席、周恩来总理、陈云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温家宝总理对个人所得税都有论述。还有很多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文件和重要法律的出台,也是可以写进去的。再比如说国外资料的运用,我看到这里有不说的国外资料,但是有的不是特别准确,建议精准一点,比如讲俄罗斯、日本的税品的问题,诸如此类,我建议我们选用资料时精准一些。另外后面的一些图表我觉得跟个人所得税没有太大关系。另外法律汇编之类的我觉得我们这种学术性的最好不收法律汇编。

说的不当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谢谢大家!

高培勇:感谢刘所长,接下来是媒体提问时间,因为我们前面有些超时,所以媒体提问时间适当压缩,到11:15分,右边做的是课题组成员。

记者:各位老师好,我是来自网易财经的记者,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问高所长,这个方案的推出是否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税负,比改革前是多交税还是少交税,另外对综合人综合征收是不是不公平。外籍人士在中国个税的扣除是4800,您认为这个是否需要统一。第三个问题我想问刘所长,人大审议的意见稿给出的免征额计算依据是城镇居民消费型支出,但是我们知道部分数据不准确,例如房租这项统计局也不赞成用窄口径,而宽口径已经超出三千元,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高培勇:就一个单个税种而言这个方案的实施本身是加税的措施,而且不是一般意义的加税,而是我们的改革目标就在于要加个人所得税。直接税当中目前最重要的代表,就现行税中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所以从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这样一个总体税制目标来看,我们是必须要增加个人所得税的税种,这个方案本身就是朝着这个方向迈进的,这是第一条。

第二条这个方案目前涉及的只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而个人所得税改革要融入整体的税制改革当中,在整体税制改革当中我们基本想法是增加直接税的同时降低间接税。所以尽管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上我们倾向于加税,但是没有写入这个方案的还有另外更强烈的方面就是降低间接税,包括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主的各种税。

因而,在讨论个人所得税改革讨论间接税改革时,我们事实上还需要有一个有关整个税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的设计,那个方案才是我们最后要落到广大纳税人身上的宏观税负水平的调整。

谢谢!

贾康:我简要回应一下,我个人的看法是认为,应该是外籍人士和中国纳税人按照所谓国民待遇的规则,一视同仁的,我们在法人税收框架已经把这个问题基本做到位,那么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应该是这个逻辑,而且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尽快做,但是具体做是一步到位一模一样呢还是分两步走还要做点调研,因为外籍人士跟中国人一样也钻便宜的小饭馆,他在去各种场所交门票时也没听说比中国人高,但是他在中国是不是还有特殊因素,比如说住宿条件上,还得做调研。我认为两步就到位了,如果不能一步到位的话。这是我作为研究者的想法。

刘佐:关于税率扣除的问题跟我们整个税率是相关的。那么只能考虑基本的生活支出和基本的工资水平,那么按照这个测算,国家统计局去年的统计全国平均职工工资,非公有制的一个月1700块钱,公有制三千零几十块钱,所以在这个标准上3000块钱差不多。

记者:我是想问一下马珺老师,我们的报告当中指出,无论实行现行的分类税制还是未来的综合税制,那么税源监控都是执行中的短板,那么以后要建立健全这样的税源监控网络近期完成的工作是什么,未来的规划是怎么样的?

马珺:的的确确,现在我们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征管是一个短板,但是正如刚才刘所长所介绍的那样,说是短板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借口,我们从很多发达国家推行综合制的过程可以看到,比如美国,他们当时的条件都不如中国现在的条件,而且也没有现在计算机的水平但是都能做到转型。对于中国如果想要做这个事情首先第一是决心,第二是我们在目前的体制下要有一个比较高层级的行政协调制度,来使得各个涉税的部门,比如说银行等等相关机构,信息能够共享,而不是说相互分立的。这些基本前提能够做到的情况,我认为税源监控不是特别难的事情。

记者:您的意思是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的征管的机构或者是国家智囊部门吗?

马珺:这倒没有必要,因为目前征管机构在行政协助这块适当的加强我觉得就可以,在信息这块要有很大的改善。

谢谢!

记者:各位老师好,我是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我想给三位所长提同一个问题,现在奢侈品税的降低大家讨论的比较热,但是争论也比较多,不知道三位怎么看,因为降低的呼声是说中国人现在有钱都到外面花去了,现在降低之后肥水不落外人田,但是奢侈品本身又是有调节的功能在里面,不知道三位所长怎么看?

刘佐:这个可能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大家希望通过对奢侈品征税调节高消费,但是另一方面又希望通过奢侈品的销售带动消费。比如说买了汽车以后会带给我们很多的问题,加油、洗车、维修、停车等等,这是有不同方面影响的问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怎么样权衡,一方面要促进或者保证合理消费,另一方面需要调节过高的消费,这里就一个税收征与不征,征多少,这个需要了解各方面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另外还要考虑实际的征收领域的问题。简单的例子,你拿100万美金买一辆豪华的汽车带到国内的话,各项税是很难逃避的,但是反过来用100万美金买了钻戒装在你夫人包了,我们也不好意思翻你的包。

贾康:官方的信息我现在听起来还是紊乱的,商务部说马上有动作,财政部说又没有同意商务部。那么作为研究者,奢侈品都是涉及国外的名牌,那么像最典型的,比如女士都钟情的LV包,有人说不降低关税是趋使中国人把钱花到外面去,促使人家国外品牌继续繁荣昌盛,中国人现在品位在提升,很多人可以看出来你这个秀水街的还是正品店的,我是看不出来。这个事情有一个分析来说,如果降低关税以后中国本土的这些名牌店会不会降价,他的总体策略是你降关税我再中国也会降价,这就是人家最大可能性,他就是想在本土上维持这样一个相对的高价,跟税没有特别直接的关系,如果这个分析成立的话结论就不言而喻了。我觉得从利益上外商很可能就是采取这样的策略,或者他象征性的降一点,更大的还是拿在自己的手里的。这个事情从中国自己的调节来说,显然也是高关税和所谓抽肥补瘦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就是奢侈品更多的税收进入国库以后符合再分配比例优化,这样的评价供参考。

陈佳贵:我们给有关部委早就提出了这个,最近只是只听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我们讲奢侈品不是讲名牌产品,这个名牌产品有些是奢侈品,有的不是奢侈品,意大利的鞋是奢侈品,我在欧洲买一双意大利的鞋大概几十欧元就可以了,你到我们那个商店去买,一千多、两千多、三千多,有的就认为是关税的问题,有的部门就不同意,刚才贾康在讲,外国为了保持这个名牌,他就是根据你国内的价格来制定,所以你 关税高他价格定的也高,所以我们在同样的东西在国内买就比国外高得多。就造成一个社会借口,我们很多人把钱拿到国外去花,就像LV的包在巴黎市中心买还要拿护照、排队,中国人在那排队,限购了才能买一个,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啊?当然这是最典型的了。那个包我觉得不好看,但是我们有的女士就钟爱那个东西,而且不仅钟爱还有好几个,今天换一个明天换一个,那个我认为都不是皮子都是高级塑料。那么为什么搞到这样的结果?我有一次出国考察,一个湖北省的人大副主任,出国前就带了一个任务,要给女儿带一个LV,要五六千吧,我们出国根本就没进巴黎市中心住在郊区,这他急的不得了,结果到晚上4点多在招待所要了一个车,跑到市中心去买那个包回来,就为了一个包包成了这个样子。

所以降低点关税,包括化妆品,和女士有关系,降低点关税不要在外面买,在我们国内市场买让中国人把钱花在国内有什么不好。你把钱花在国内不是更好吗。我自己的看法这是一件好事儿。那个炊具,什么双立人的刀啊,过去不买,现在在国外放在箱子里还要带过来,为什么要买?价格差距太大了。

记者:各位好,我是来自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有一个问题想请问高所长,还是关于家庭征税,现在国内东西部地区家庭收入不同,家庭情况也不一样,目前家庭征税困难有哪些方面,什么样的情况才叫时机成熟?

高培勇:既然提到了家庭征税,实际上形象的说就是税务局不再全体纳税人当作一个人来对待了。比如说起征点两千也好三千也好,那就是单个人的扣除,一旦走向家庭扣除,事实上就等于引入差别性扣除,这个时候纳税人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若干个人。那么一旦走向跳出一刀切的管理模式,那意味着中国就可以实行综合制了。所以我的意思是说实行综合只有多难实行家庭联合申报就有多难,我们所说的家庭联合申报是作为个人所得税综合制的重要内容而操作的,所以今天所讨论的方案也好,大家发表的各方面的意见也好,实际上表面上都在挑战着综合制的瓶颈,实际上也是挑战着作为综合之方案的一个环节就是实行家庭申报的事情。

接下来还有一件事情,请我们主办方之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赖伟文先生做一个简短的致词。

赖伟文:感谢大家,关于这套书,我们从2003年就和财贸所合作,第一本叫中国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到现在这一本,我昨天翻了一下这本书,这里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介绍,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是建立综合分类混合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税前扣除标准。所以我读完以后,真的是对这个是很有感触,我觉得我对财贸所的这种科学钻研的精神,和执着的精神,非常的钦佩。第二个我觉得这本书出了九本,每年一本,现在在社会上或者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成为一个品牌,我们的初衷已经达到,目标也基本达到了。初衷我们想的是每年选择一个有关中国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人力集体公关,把我们的思想贡献出来,并且以此催生中国财政领域的新实践、新突破、新成就。我们作为出版社非常的高兴这九年的合作,所以我们希望今后能够有更良好的合作,并且与在场的各位专家和科研单位取得更好的合作,出版更好的精品的图书。

谢谢大家!

高培勇:谢谢赖伟文先生,也特别感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的两位朋友。还有5分钟我再做点小结。

今天的会议我们开的很成功,综合起来我觉得在这次会议上至少有三点共识可以达成:

第一、当前的形势变化和环境已经到了非启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不可的阶段,起码标志性的事情就两条,一是目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的二审,我们可以看到从4月份开始到现在,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当中,从征集到的提案到方方面面给予的评论,大家能够看到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对于这样的修正案满意的人少,不满意的人多,满意的内容少,不满意的内容多。在这方面各位专家已经进行了论证,比如这次的修正案是一次改革,但是是在既有的分类所得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小步微调的,比如这次改革打出了调节收入分配的旗帜,但是从方案的内容来讲,既难给真正意义上的中低收入者肩负,也难给真正意义上的高收入者加负,比如尽管这次修正案大家的焦点就在于提升费用减除标准,但是无论这个标准提高到怎样的程度,都难以获得令多数人满意的结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专家们都已经从方方面面的角度论证,这次修正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整体改革,也不是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标的这样一种带有逼近目标性的举措,它只是一个焦点下的妥协方案。事情一旦走到这一步,我们能够感受到个人所得税必须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强大的压力,这是一个事件。

另外一个标志事件,就是大家经常讨论的通胀压力,但是在当前的中国必须连续收入分配,如果单纯意义上的通胀并没有什么,但是两者交织在一起面临的不仅仅是来自经济层面的挑战,更多的是来自于对社会稳定的挑战。所以两个方面的事情一旦相交融,我们感觉到当前在中国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并非属于未雨绸缪层面的改革举措,而是火烧眉毛的现实考验。我想这是大家今天能够达成的一点。

第二、在当前的中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尽管难度很大,但并非没有可能和希望,他特别挑战现实的税收环境,特别挑战现实税收的征管机制,因为在当前的中国我们可以去观察,就税收运行总体层面而言,有两件事情看的很清楚,其一中国的税收基本上都是由法人缴纳的,基本上都是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的,由法人缴纳走价格通道这是中国税收运行的基本格局,这就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难以面对以自然居民为主体的广大纳税者,我们税收运行模式基本上是税务机关对单位,然后通过单位把税收扩散到或者转嫁到居民上。其二就税收征管的机制而言,我们也可以间接加截留是基本途径。所以,一切在中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于税收征管机制和税收运行格局带来的冲击是颠覆性的,但是也不是没有希望,我觉得有国际经验,还有来自我们的学生越南这样的国家提供的先例,再加上经过这长达十几年的摸索,我们觉得倒是有一条看的非常清楚,就是我们毕竟已经知道了实行这样一种改革的主要障碍在哪里,知道了敌人在何方,甚至知道了敌人的火力点有多少,那么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中国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启动这项改革,确保启动这项改革可能是非做不可的一件事情,有希望也有可能;

第三、我们这个方案的确只是一个靶子,我们的确知道做学者,一个是学术的研究再有就是政策的分析,真正进入到操作层面,立足于征管线索的这样的实施方案,对我们来讲的确有存心之感,努力了,并且花了两年多的时间走了全国很多地方搞调研,拿出这个方案依然是漏洞很多,只是要给大家当靶子,目的是什么?其实我们的想法就是那么几条,从基本思路上我们现在的研究要坚持三步,不坐而论道,不空谈理想,不个隔岸观景。我们的目标是想把大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关注点,由目前的对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的二审,由对于所谓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水平的提高,以及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不切实际的种种议论,转换到个人所得税的既定的改革目标的追求上来。早在1996年我们确定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就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经过了十几年的验证非走这个道路不可,那么大家现在最关注的话题就是如何在当前的中国启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大家真的要拿方案出实招,设身处地的为我们有关政府部门出谋划策,能够在全社会形成一股推进个人所得税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道路的强大的社会力量,有了这些基础我们相信在中国也并非没有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那天,我们和大家一样共同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谢谢大家!

现场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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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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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流程内容

9:10-9:40

领导致辞
李  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副院长
陈佳贵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主任

9:40-10:10

主题报告

1、《全球化视野中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财贸所方案”背景报告》

报告人:马  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副主任

2、《迈出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脚步——“财贸所方案”介绍》

报告人:张  斌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

10:10-10:30

专家点评
贾  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刘  佐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10:30-11:00

回答记者提问

11:00-11:10

会议小结
贾  杰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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