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农村推行的“三大合作”运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产物。
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有社员1.8亿户,职工430万,经营网点50多万个。
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1950年 7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此后,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从城市到农村建立了批发和零售机构,形成了上下相连、纵横交错的一个全国性的流通网络。
供销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由于“左”的思潮影响,供销合作社与国有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
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根据中央的决定,1995年5月恢复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9年11月,国务院再度出台通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拉动农村需求。
供销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本身体制已经不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该予以撤销。目前供销社“非官非商、半官半商”,虽然是一个企业,但还是具有很浓的官办色彩,有国家赋予的垄断权力。
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又一重点的农资品市场,其控制权也在供销社手中,与退出农村日用品的经营不同,农资品的配送企业是由供销社的全资企业来承担。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称,供销合作社对于拉动农村消费需求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供销总社正在着力推动的一项工作即是资产整合,主要内容则是供销总社与各地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由供销合作总社出资入股地方合作社资产,通过资产和产权纽带,把各级各地供销社资产整合为一体,打开市场壁垒,避免恶性竞争。
据悉,供销总社正在研究和探讨,借鉴国外合作社的经验,将来建立一个服务于系统内部的银行机构,主要为农村的生产经营提供金融支持,并谋求上市融资。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旗下12家直属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并谋求上市融资,同时,全面提速供销社系统的资产重组。如果计划实现,这个新的“国字号”企业将快速蜕变成中国商贸流通业的“巨无霸”:2008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销售总额已经达到了10762亿元,独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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