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一: |
对股改后遗症进行纠偏 |
《意见》的出台事实上承认股改在压力之下有欠妥之处,必须事后通过“打补丁”的方式堵住漏洞。股改的锁一爬二是将矛盾后移,到狂欢结束、爆发之日,就是对股改的疏漏进行清算之时。主动应变,是巩固股改成果的最好方法,否则中国股市崩溃,股改就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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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二: |
一并解决了新的限售股难题 |
新股上市继续带来上万亿股的天量非流通股,这导致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比例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大,股改开始时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数量为31:69,通过不断的解禁,目前比例扩大到30:70,这主要“归功”于近两年发行的大盘股。另辟市场进行大宗交易,可以减少对于二级市场的估值困扰,使普通投资者稍缓抽血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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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三: |
可试行中国式做市商制度 |
《意见》的本质是以做市商的方式,要求解禁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对而言,机构的博弈能力比较强,并且机构在接单之后必须找到购买的散户,或者是对解禁公司股票感兴趣的股权投资者,这些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限售股的贪婪之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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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四: |
减缓了限售股减持的速度 |
由于大宗交易平台的交易量明显少于二级市场,因此《意见》有效减缓了限售股减持的速度。而延缓减持速度将平滑股票供给,保证市场流动性不会过快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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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五: |
减少了内幕交易的可能 |
《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 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这减少了股东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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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六: |
稳定市场对解禁股的预期 |
《意见》最大的作用在于稳定市场对解禁股的预期及恢复市场信心,再融资、限售股减持和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是导致目前市场暴跌的主要推动力,而其中限售股减持对市场的影响最为直接, 08 年有2.1 万亿元的限售股面临解禁,管理层此次规范限售股减持超出了市场预期,将极大稳定市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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