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电动

推荐“雷军电动”被判侵权赔偿“小米”40万元

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因潍坊瑞驰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了近似商标,并取名“雷军电动”,被法院认定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小米公司共计4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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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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