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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大事记
2007年3月16日 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 吴英案获浙江金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并大量欠债,一审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 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2年1月18日 浙江高院驳回吴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院复核。4月20日,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 浙江高院做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终审判决书中认定,吴英被扣押的财产价值1.7亿元。但吴英一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明显偏低,漏计很多资产。
2013年2月20日 吴英家人向最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要求依法撤销浙江高院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一号刑事判决书,改判无罪,并主张吴英的资产完全可以偿清债务。
2014年7月11日上午 浙江高法宣布吴英缓刑期满,改为无期徒刑。
早报记者 葛熔金 张刘涛
昨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案,当庭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英到庭参加诉讼,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妹妹吴玲玲参加旁听。
“减刑是预料当中的,现在我最关注的是吴英被扣押的财产如何处理。14日我会探视女儿,具体情况那时会跟她交流。”参加完庭审后,吴永正接受了早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缓刑期内无故意犯罪
服从管教有悔改表现”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吴英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各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认定:吴英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经教育能认罪悔罪,服从管教,无违规扣分;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能学习,自觉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吴英在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没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确有悔改表现,应予减刑。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第二款,《刑法》第50条、第51条、第57条第一款、第79条之规定,裁定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1年5月20日出生的吴英原为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7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2009年被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2012年1月,浙江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涉案金额巨大,加上吴英曾被称为“80后亿万富姐”,该案案发伊始便引发社会关注。同时,该案又关涉民间借贷中罪与非罪的模糊边界,一审宣判后引发经济界、法学界的讨论。
吴父称吴英准备写书
庭审时两人没对看
昨日11时,吴永正和吴玲玲在参加完庭审后第一时间接受了早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法院当庭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书面裁定要一周以后寄到我们手里。”吴永正说,在庭上看到女儿,觉得精神状态比较稳定,脸色也不错。他和女儿没有说话,只是通过目光交流。
吴永正表示,他会在杭州留到14日再回老家东阳市,因为14日是每月探视吴英的时间,“对减刑后的情况、资产处理等,到时我们会交流。”
“探视时还会讨论女儿的新书,”吴永正透露,上个月探视时,吴英说准备写书,书名已经想好,叫《曾经心痛》,主要写她的经历和感悟等,“新书出来后,女儿让我负责宣传工作。我知道,她这样做,是觉得我因为她的案子压力太大,负责新书宣传可以分散些注意力。同时,书出来以后销量应该不错,也可以有一定收益。”
吴父称拍卖房产有猫腻
最不满的就是资产处理
“我现在最不满意的就是吴英案的资产处理。至今,官方没有告诉家属吴英有多少资产将被处置、待处置资产的评估价是多少?在这种情况下,12天后就要拍卖部分房产,太草率了。庭审结束后,我向审判员提出资产处置的问题,审判员告诉我 庭审主要是死缓改无期徒刑,资产处置不在讨论范围,可以从其他渠道反映 。”吴永正说。
据《法制日报》报道,东阳市公安局近期借用东阳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吴英本人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购置的90处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今年6月起,东阳市公安局陆续向法院移交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法院组织专人完成对拍卖房产视频拍摄、保留价合议、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告知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已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房产6处。
据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披露,本月23日公开拍卖吴英资产,拍卖平台为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的主体是东阳市公安局,法院只是受其委托,提供拍卖平台而已。这次拍卖的资产为6处房产,均为商品住宅,位于浙江东阳市白云街道汉宁西路280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面积1068.98平方米,总起拍价848万元。此次拍卖的均价约为每平方米7000到8000元,而该地区的同类型住宅均价约为每平方米10000元。另外,本色集团旗下一些珠宝、商铺目前还没有被提请公开拍卖。
6月5日,吴英案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在东阳市召开资产处置通报会,组长、副市长陈军以及市公安局、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等与会,吴永正和多位吴英案债权人也参加。据吴永正转述,会议通报,已对吴英案涉及的部分商品住宅进行评估,涉及的商铺、珠宝尚未评估。
据了解,这将是吴英案判决以来的首次资产公开处置。
吴英特别授权行政案代理人、刑案辩护人蔺文财认为,依《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查封扣押的财产须随案卷依法移送。另外,吴英的刑事判决已发生效力,有权处置涉案财产的机关应当是法院,正常情况下其他机关无权处理。
据东阳市一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拍卖房产的主体是东阳市公安局,是因为相关部门已将这些房产定性为“赃物”。
此前,吴英父亲吴永正曾于2013年2月20日向浙江高院递交刑事申诉状,要求撤销其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一号刑事判决书,改判吴英无罪,并主张根据现在的市场价值,吴英的资产可以偿还债务。对于官方对吴英资产1.7亿元的估价,吴永正也表示怀疑,认为低估了吴英资产的价值。
对于本月23日的吴英资产公开拍卖计划,吴英父亲称,官方从未告知吴英有多少资产将被处置、待处置资产总评估价格是多少,也没有出具评估报告和清单,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匆匆拍卖涉案房产,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