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3日讯 今日,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杨剑波和其代理律师中兆律师事务所李江和杨翼飞一起出庭。在法庭上,杨剑波和证监会双方就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是否属于内幕交易、光大证券是否利用错单交易从事证券或者期货交易活动以及杨剑波是否为直接责任人员等焦点问题进行激辩。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网易财经表示,就今天的庭审来看,主要的争议还是内幕交易的认定,但在股指期货方面,内幕信息的界定是没有问题的,证监会方面的整个答辩思路还不错。
在许峰看来,在股指期货方面认定内幕信息是证监会在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许峰表示,法律很难对具体问题规定的那么明确,都会存在赋予监管部门自由裁量空间的问题,如果证监会不去自由裁量,就是对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不负责任。证券法赋予了证监会这一自由裁量的权力。
随着庭审的结束,和此案相关联的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维权案也引发了外界的关注。一旦法院认定内幕交易不成立,则投资者索赔也就缺少了重要依据。
许峰介绍,目前投资者维权的案尚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就第一批案子来说,高院已经驳回了光大证券的管辖权异议,接下来要进入实体审理环节了,但是目前还没有收到开庭通知。
在许峰看来,作为青年才俊的杨剑波被市场禁入也很可惜,该案存在一定的和解空间:杨剑波撤诉,而证监会自我纠正处罚,将终身禁入改为五年禁入也不失为一个问题解决的办法。
在2013年8月16日上午,上证指数突然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带动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数十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当日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根据事后媒体报道,乌龙事件中光大证券共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这一罕见的事故发生后,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辞职。随后证监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金额总计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员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
在今年年初,杨剑波不服证监会的相关处罚,将证监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两项行政处罚。(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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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
光大816事件主角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一案于4月3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首次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就光大在816事件中发生的交易事件是否 属于内幕信息,当天中午媒体传言是否构成信息公开,股指期货没有交割是否计算盈利以及对冲策略是否是既定策略等问题展开激辩。
【律师观点】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网易财经表示,就今天的庭审来看,主要的争议还是内幕交易的认定,但在股指期货方面,内幕信息的界定是没有问题的,证监会方面的整个答辩思路还不错。
在许峰看来,在股指期货方面认定内幕信息是证监会在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许峰表示,法律很难对具体问题规定的那么明确,都会存在赋予监管部门自由裁量空间的问题,如果证监会不去自由裁量,就是对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不负责任。证券法赋予了证监会这一自由裁量的权力。
【相关评论】
伴随杨剑波诉证监会案3日正式开庭,去年8月16日发生的光大证券“惊天乌龙指”事件再成焦点。这场行政诉讼,不仅关系到杨剑波的个人命运,也关系到广大 涉事中小投资者的索赔合理性,更关系到证券监管制度能否被触动到什么程度。中国证券市场仍然遍布技术性和制度性漏洞的背景,让这场诉讼具有了历史性意义。
完善证券监管制度的急迫性还在于,如果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不被审判支持,那么那些期待赔偿的中小投资者的维权之路就可能受阻。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涉事中小投资者都应能继续获得司法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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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波状告证监会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