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借款还是转让?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中国民航业进入低谷,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的资金链也陷入了紧张状态。为此,东星航空的创始人兰世立向融众集团融资,以求渡过难关。据兰世立方面的消息,当年7月他将东星旗下的东盛房地产所有股权抵押给了融众集团,借款3.15亿元,但之后融众只支付了8000多万元便不再付款,导致东星航空破产。
2010年,东星及兰世立起诉融众集团,要求解除合同,可还未等到判决结果,兰世立就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2年,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兰世立败诉。2013年,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湖北省高院重审。
2014年2月19日,本是案件重审开庭的日子,但法院却在前一天通知延期开庭。
网易财经:你怎么看延迟开庭?
兰世立:我觉得主要是媒体来多了,他们会慎重对待。
网易财经:你认为,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兰世立:其实案子很简单。我们当时拿16亿的房产去找他借3.15亿的钱,而且合同已经很清楚,是以股权做抵押,而且他在借款过程中本来承诺3.15亿,最终只借了8000万。后来,他就伪造了一个出资转让协议和董事会决议,在工商局骗走了股权。如果从《民法》的角度来讲,他就是典型的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放高利贷。从《民法通则》来讲,显失公平任何协议、合同都是无效的。你拿8000万要骗我16亿的资产,这是一个铁的事实,不管怎么去讲故事。换句话讲,即使这个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比如股权转让协议是3.15亿,那他也只是部分履行了8000万,这也导致他的根本性违约,合同同样可以是无效的。
网易财经:你们现在的诉求是什么?
兰世立:我们就是要求确认这个合同无效,返还资产,返还股权。
第二节 肥肉还是陷阱?
兰世立口中的这个他,指的就是谢小青,本案被告融众集团的董事长。融众集团,成立于2001年,是由弘毅投资、金榜集团以及其他创始人共同投资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具体经营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对于兰世立的“高利贷”指控,谢小青曾公开回应,由于融众灵活的机制,因此他的投资行为相当于一个短期风投,并且兰世立承诺过给予1.5倍的回报。而对于“借款说”,谢小青则坚称是股权转让,并且是兰世立恳求他收购东盛地产的,所以才会支持李军、杨嫚两个投资人的收购行为。
谢小青:现在口口声声说我侵吞了他的资产,8000万侵吞了16亿的资产,受让人受让了这个股权以后,应该说是一场浩劫、灭顶之灾。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或有负债有这么严重,已经高达十几亿人民币。东盛房地产的光谷中心花园的烂尾,包含各种阴暗面,银行的虚假按揭、社会融资、银行融资、一房多卖,牵扯到辽宁公安厅的经侦总队到我们这来,当时涉及到的合同诈骗款项用东盛房地产担保等等。
网易财经:谢小青说,东盛地产本身存在着重复抵押的问题,还涉及到很多债务问题,你怎么看他提出的这一系列证据?
兰世立:我觉得他说这些话毫无根据。就东盛案来讲,谢小青的两面性特别有意思,他在一审湖北省高院和二审的最高院,他的律师、代理人包括他自己,一再强调,所谓的股权转让协议与他无关,是我们和李军、杨嫚之间的关系。而在媒体上,他又一再说东盛债务这那的。那么既然与你无关,你有什么资格讲呢?既然与你无关,你为什么能讲出这么多故事来呢?我觉得,对我们未来的审判会很有利。
网易财经:他之前讲到,你们把借去的钱准备用做东盛地产的,但是实际上是挪用到了航空这方面,你怎么看他这个指控?
兰世立:听这个话我非常高兴,首先他证明我只是借款而不是转让,只要是借款,这个官司我们就不用讲了。事实上,他就佐证我们是名为转让,实为借款,他这种说法就更证实了,我们仅仅是一个抵押借款关系,而不是一个转让关系。事实上我觉得,他这种说法刚好证明我们的诉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