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许荻晔
杨绛维权获得成功,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公司(下称中贸圣佳)终于宣布停止原定于本月21日举行的“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活动。
中贸圣佳:
法院裁定并非要求停拍
昨天中午,中贸圣佳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停止 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 公开拍卖活动的决定”声明,称停止原定于6月21日举行的公开拍卖活动。
声明表示,公司原计划在2013年6月21日举行“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公开拍卖活动。但在拍卖消息公布后,杨绛发表了公开反对拍卖的声明,并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提出诉前禁令。
声明指出,尽管北京二中院在6月3日作出的(2013)二中保字第9727号《民事裁定书》,并非裁定要求公司停止“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活动。但出于对杨绛的尊重,中贸圣佳还是决定停止“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
中贸圣佳同时强调,公司为举办本次拍卖会的前期活动均符合中国法律及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定。
而律师游云庭认为,中贸圣佳在接到法院诉前禁令时就应当撤拍,拖延至今不排除是为了扩大知名度,现在又以尊重杨绛为名找台阶撤拍,可能是受到了法院方面的压力。
“也是集”拍卖信息
官网未删干净
昨天,中贸圣佳官网上除去此声明外,首页上的该公司2013春季拍卖会公告中删去了“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信息,而在进入“点击看详情”后,公告中仍出现“6月21日13时, 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 ”信息。早报记者分别致电公司执行董事长殷华杰、香港《广角镜》杂志社前总编辑李国强和杨绛,三人未接受采访。
昨晚,杨绛的代理律师王登山发表博文《人民法院的司法禁令应当依法得到执行》。文中称,中贸圣佳停拍决定令人少许欣慰。
王登山认为,对法院司法禁令的正确理解是,中贸圣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只要未得到杨绛的同意,就不得拍卖涉案书信手稿。裁定6月3日下午5时送达后应立即生效、立即执行。中贸圣佳的“拍卖会的前期活动均符合我国法律及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定”之说法,王登山表示,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我国法律规定,完全不予认可。如果中贸圣佳不自觉履行司法禁令,将追究其所有法律责任。王登山表示,期待本案有一个公正结果。
5月中旬,中贸圣佳宣布将在6月21日集中拍卖百余封钱家书信手稿。5月26日,杨绛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拍卖。6月3日,北京二中院发出诉前禁令,要求中贸圣佳中止实施侵害涉案书信手稿著作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