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股票应符合七项条件
·在上证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
·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
亿元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且波动
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
·股票发行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股票交易未被上证所特别处理
·上证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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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先开立信用证券和资金账户
投资者向券商融资融券前,要按规定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融券卖出价不得低于最近成交价
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卖出证券资金须优先偿还融资欠款
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
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
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收取的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上证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