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网报道,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日在京表示,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期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初步估计开展情况如下:
1,试点证券商的选择,估计会在创新类证券商中诞生,其中原来有长时间准备的几家也许会在首批名单之列。其中一些优势证券公司的机会比较大。由于有兼顾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证券公司的规定,也有可能会出现一些黑马。
2,估计融资业务的开展不论从业务形式和业务量上都要优于融券业务,所以,不管从业务形式开展的角度或者从业务量的角度,初段都是融资业务要大于融券业务,所以对市场的影响是利多作用要大于利空影响,有助于对冲或者部分对冲因为中国大假境外市场的大幅波动所带来的影响。
3,初期开展的时候,只限于试点证券商的有限范围内,所以试点的范围是有限的,试点期间只允许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证券商的资金量也是有限的,所以对市场的影响也比较有限。由此单个政策造成大规模上涨的动力仍然不足。
4,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融资融券业务将会成为我国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这对获得此业务的证券公司是重大利好,业务量将会明显增加,同时增加其竞争力,会明显优于没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此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单估计有希望达到经纪业务20%的增量。
5,为了新业务开展后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许会的客户在获得资格的证券公司的时间作出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限制,以防止客户的大规模转移所带来的市场秩序的混乱和避免恶性竞争。
6,对于新业务的风险,也许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虽然在开始的时候仍然会严格控制融资比例,但证券市场是一个波动巨大的场所,就算没有放大的操作,涨10倍和调整80%并非罕见,但在这个波动范围内投资人仍然还存在,但加上新业务出台后,情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所以有开展这个业务的证券公司应该充分准确毫不含糊地揭示此业务特点,投资者从事此业务前也应该充分加以准备,一般来说,普通人控制自己的财富尚且很难,这只属于高手的游戏。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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