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化妆品

推荐两部门:1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等税率调整为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 [更多]
新闻
财政部网站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更多相关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