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客

推荐自2016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 [更多]
新闻
海关总署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更多相关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