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7日讯 今天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做客网易财经,为网友解读恒天然毒乳粉诉讼前景。
刘俊海在谈到消费者诉讼的实务时提出设想,可由监管部门作为公诉原告:“食药监管部门能不能做公诉原告?这个问题没定论,只是在讨论阶段,我个人是支持观点,不管是食药总局、地方食药监管机构还是消费者机构也好,他们提起诉讼比成千上万消费者提起成千上万的诉讼成本上要划算。”
以下是文字实录:
网易财经:对它进行的法律层面的诉讼和索赔,如果消费者本人感觉做不了,二位前面的观点都提到了由政府或行业组织出面做这样的事情,具体到操作层面究竟应该怎么实施呢?
刘俊海:是这样,我说几句,邱律师多说点儿。我认为既然《民事诉讼法》去年8月31日已经通过了,而且上面规定公诉原告就是法律机关和消费者组织,我认为就是消费者协会,甚至国药总局前段时间问我一个问题,食药监管部门能不能做公诉原告?这个问题没定论,只是在讨论阶段,我个人是支持观点,不管是食药总局、地方食药监管机构还是消费者机构也好,他们提起诉讼比成千上万消费者提起成千上万的诉讼成本上要划算,但也不排除个别消费者非要自己亲自上阵,体验一下对法律的感觉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他们也可能找邱律师或邱律师的同事,我个人认为律师也应当勇于担当,虽然挣不了多少钱,但我个人认为的确对于提振大家对于法制的信心、对于提振我们奶粉市场的法制环境还是有积极促进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