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30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审议通过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由一审时的3000元调高至3500元,税率级数由九级减为七级,一级税率由5%降至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6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等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为何在9月1日施行个税修正案,刘丽坚表示,为确保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到位,并便于纳税人和税务征管部门操作,还要做大量的实施准备工作。她表示,为了保证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广大纳税人能够得到减税实惠,我们必须努力并保证在两个月内完成。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
第一个问题,请问王司长,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们努力的一个方向,所以想请问一下,下一步将重点做哪些工作。第二个问题,想问李飞主任,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决定 9月1日起施行,我们看到,一般法律的修正案一般是通过的时候立即实行,为什么这个要9月1日实行,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飞:
过去通过的修正案,多数是通过以后公布施行,但也有延迟一段时间施行的。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到9月1日施行,这里有一些工作上的考虑,主要是为了使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具体有哪些工作需要准备,请税务总局的刘司长介绍。
刘丽坚:
我接着李飞主任的问题回答。为什么要在9月1日起施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立法程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以后,需要一定时间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相应的修订,相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开展实施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内容比较多,为确保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到位,并便于纳税人和税务征管部门操作,还要做大量的实施准备工作。比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进行修改测试,对已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500多万户代扣代缴单位的代扣代缴软件进行修改和调整。此外,还要对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和培训。为了保证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广大纳税人能够得到减税实惠,我们必须努力并保证在两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