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讯 两会前夕,网易 财经《意见中国--网易经济学家访谈录》栏目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他是官方财税研究机构的著名专家。他支持房地产税,赞同结构性减税。他主张继承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精神,主张完善分税制。他怎么看财税改革?
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遭到了任志强等企业家、许小年等经济学家的激烈批评。房产税贾康是经济学者中少见的支持房产税的,再加上他是官方研究机构的负责人,这使得有些人怀疑他的观点的客观性。但是贾康有自己的说法。他说:“有这样一个税作为地方税体系的主力税种,地方政府受到的内在激励,就是让它尽心尽力的履行市场经济要求它应该履行的职能,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提升本地公共服务水平。他只要这样尽心尽力去做,他自己的财源建设问题,他的投资机制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会得到了很好的支撑。”
贾康还认为,房产税能抑制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他主张把房产税推向全国。
对于人所诟病的财税增长速度为什么比GDP增长速度高的现象,贾康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种现象并不是明显的发展偏差。他说,发展中国家的税负平均在35%左右,而中国是30%出头。
贾康说:“它印证了改革开放的前半段,放水养鱼,放水让利。”“培养财源到了一定的转换点之后,具体的表现就是1995年之后,市场经济目标明确了,财税体制的分税分级框架构成了,以后运行越来越正常,放水养鱼就进入了收获期,进入收获期以后,财政收入,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就出现了占GDP比重恢复性增长。”
贾康赞同推进结构性减税。他主张,对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应多减税。对网友热议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他认为不宜提得太高,而是要配套改革。
贾康认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其基本框架是好的,现在需要完善。他主张,重点是调整省以下的税制。
以下为部分访谈实录:
推进结构性减税
视频:网易财经对话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网易财经:2010年GDP增长10%,财税增长21%,财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1年的15%提高到了去年的27%,你怎么看财税增长为什么比GDP高的现象?
贾康:看整个历史过程你会发现,在改革开放初的时候,如果按现在的口径所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应该是在30%以上的,从那个高位一路下滑,落到最低点是1995年的10.3%,以后又掉头向上,现在上升到20%左右。在几十年的时间段来看,这是恢复性的增长,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它印证了改革开放的前半段,放水养鱼,放水让利。培养财源这样一个大趋向是正确的,培养财源到了一定的转换点之后,具体的表现就是1995年之后,市场经济目标明确了,财税体制的分税分级框架构成了,以后运行越来越正常,放水养鱼就进入了收获期。进入收获期以后,财政收入,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就出现了占GDP比重恢复性增长。
另外还要具体分析一下,财政收入和GDP相比,明显的高出它了,甚至有的年度高一倍以上,是不是有什么偏差?具体分析下来,我们认为还没有很明显的偏差。
所有的因素加在一起,可以综合在一起解释,为什么财税收入在税收这方面现在看起来,每年要比GDP高明显的一块儿,另外非税收入这些年也明显增长,也比GDP增长幅度要高。
网易财经:您认为税收的最高点应该是多少?
贾康:按国际经验来说,我们觉得发展中国家的中等水平,我们接近了就应该大体稳定下来,也不宜提的太高。如果这样看,发展中国家的所谓平均水平是在全口径,我们现在有测算,财政收入,或者叫政府收入,全口径政府收入和GDP相比应该不超过35%,我们现在大概是在30%出头。
网易财经:减税这一块,您认为我国还有多少减税空间?
贾康:减税的空间我们是非常看重的。“十二五”期间,第一个大的减税空间就是我们这些优质税。前面已经做了所得税的两法合一,增值税转型之后,要进一步推动增值税的扩为,这个扩为就是要把增值税用来替代,置换服务业现在实际上实行的营业税,营业税它的弊病就是形成比较多的重复征收,而第三产业要鼓励它发展。如果拿增值税来替代它,增值税有一个好处,可以减少重复征收,实际上使服务业的税负下调,这是结构性减税很重要的方面。好处就是可以适应现在我们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换代的需要。
另外一个结构性减税就是对于小企业,已经推出的优惠减税措施要继续推行,而且要想方设法进一步利用。对一些草根创业行为,小企业发展,应该更多的体现税收的优惠和支持。还有就是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怎么样更实在的得到所得税抵免等等税收优惠,怎么样鼓励企业,大家一起来努力,更有积极性来创新,升级换代,这样也是共同形成一个走创新型国家道路的局面,对于全局来说是一个长远意义非常明显的激励导向。
还有就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怎么样减少低端税负,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昨天我注意到,温家宝总理明确的说,马上要开会研讨,是不是提高起征点,官方所说的税率扣除。我们的角度来讲,随着物价上升水平,做动态调整肯定是必要的,但是在这里面如果要考虑更全一点,提高起征点同时,有没有可能把九级超额累计工薪收入所得现在的制度把它优化一下,不要搞九级,是不是可以缩到六级,五级。低端的税负调低,高端的税负怎么样让它适当的增加,怎么把综合的因素加进来,这也是更充分的来研讨,估计也是一个渐进过程,很难说一步就取得多大的成效,很可能是多步的来渐进的调整优化。
这些之外,可能还有一个增税减税合在一起的一个举措。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在环境税这方面,一方面要考虑是不是推出,针对化学燃料消耗的碳税。如果能够推出碳税,对于多排放企业增加了一个税收负担,但是同时应该按国际经验,在这个税的改革中间,保持一个宏观税负不变的原则,这块多征一些碳税收入,在法人所得税,就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应该相应调减一下,这样的话,结构性增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
好处就是所谓双重红利,一方面使排放严重的企业,他把原来负的外部性,社会成本推到全社会去承担,现在通过税收杠杆把它内部化,逼着他自己减排治污,这是一重红利。另外一重红利,企业普遍的得到了一个所得税降低的好处,鼓励他们更好的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这是双重红利。宏观税负有升有降,这也是“十二五”期间应该提到的事。
另外还有一点,我们认为“十二五”期间还有费改税,社会保证缴费,随着社会保障统筹层级的提高,最典型就是基本养老走到全社会统筹,随着这个过程,社会保障的缴费应该调整为规范的缴税,社会保障税,本质上是费改税,不是增加税负,而是使税收的征收成本更低,它的运行更加符合现代的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低成本,高效率,在全社会形成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养老的蓄水池,形成全社会最规范的,按照法律框架来征收的这样一个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