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控制各单位上年结余存款的紧急通知》。国务院规定:除企业的流动资金外,一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1980年底在银行的存款(包括预算外资金),一律按银行账面数字予以控制,非经批准,不得动用。
1月14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抓紧核实1980年财政收支数字的紧急通知》,要求严肃财政纪律,正确反映1980年财政收支情况,努力缩小财政赤字。
1月16日 国务院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1月16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几项规定》。
1月26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
1月29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指示》。
1月29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的暂行规定》。
1月30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
3月2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
3月3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若干规定》。
3月6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国务院调整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财政收支报告的决议》。
3月10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试行以税代利的几项规定》。把试点企业原来向国家缴纳的利润,改为征收资源税、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
5月20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工作座谈会。讨论当年预算平衡、“六五”期间财政的增收节支、工商税制和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等问题。
5月20日 粮食部、财政部、国家物价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提高大豆收购价格,取消大豆超购加价的通知》。
5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奖金问题的补充规定》。
7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确制定了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经营项目、范围、国家鼓励支持的各种政策,经营者依法经营须遵守的各项政策及享有的权利等共12条内容。《规定》指出,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对个体经济进行任何歧视、乱加干涉或者采取消极态度,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都是错误的。
7月11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对工业公司试行增值税和改进工商税征税办法的通知》。
7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发出通知。《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通知》指出:推广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企业党委要积极领导和支持职工当家作主,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权力。
7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指出:当前在商品流通领域存在着给所谓中间人以及业务人员、采购人员、推销人员的名目繁多的“回扣”的不正之风,这实际上是一种行贿受贿、损公肥私的行为,必须采取措施,坚决制止。《通知》明确规定,一切社会主义的企事业单位、经济单位之间的购销活动,一律禁止提取回扣。
8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召开的东南沿海三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纪要。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批语指出,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特别是对广东、福建两省采取特殊政策以后,走私和反走私的斗争将长期存在。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走私、贩私活动进行坚决打击,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容忍、姑息。对一切支持、包庇走私贩私活动的不法分子,都要进行坚决斗争,严肃处理。
8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关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重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把它放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上,认真抓好,切实解决在这方面存在着的各种有可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引导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走上更加丰富、更加健康的轨道。
8月22日至9月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工作座谈会。
9月5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提出把现行工商税制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四种:开征资源税、利润调节税;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健全涉外税种等设想。
10月4日至21日,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讨论起草放宽农业政策的文件。中央书记处于12日接见与会代表。胡耀邦指出:现在有一个问题,文件需要讲清楚。这就是,农村改革,包产到户,并未动摇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制用了“包”字本身,就说明了不是“单干”。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坚持土地公有,只是“包”给农民,就不是“分田”。我国农业坚持土地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文件草稿由与会代表带回各地征求意见。
10月7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一九八一年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决定调整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
10月12日 国务院决定降低涤棉布价格和提高烟酒的销售价格。
10月17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讨论1981年的财政情况,安排1982年的财政指标,研究《关于对国营工交企业扩大试行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办法的若干规定》等八个文件。
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肯定了1980年中央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指出,今后要着重开辟在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就业渠道,并增加自谋职业的渠道,要不断地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在一段时期内,逐步形成一套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劳动就业制度。
11月4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抓紧今年后两个月的财政收支确保全年收支基本平衡的通知》。
11月7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的通知》。
11月11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企业,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国家计划,保证财政上交任务。
11月30日至12月1日 国务院在向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国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作《关于一九八○年国家决算和一九八一年国家概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2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查并通过了这个报告。
本年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860.3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7.0%、1.9%和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61.0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国有单位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42.91亿元,比上年下降20.8%。全国财政收入1179.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财政支出1138.41亿元,比上年下降7.5% 。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升2.4%。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44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 .4%,其中,出口220.1亿美元,进口220.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5%和9.9%。实际利用外资7.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50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772元,指数为111.9。国民经济在稳定中向前发展,基本上实现了“两平一稳”(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基本平衡,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经济结构趋于合理,人民生活继续有所改善。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能源供应紧张;工业生产经济效益差的状况没有多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