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3月4日讯 昨日,广东省高调推出十五条楼市新政,促消费、援开发、增保障三管齐下,业内称其力度在地方政府楼市新政中创最高纪录。
一些市场热议的提振方案在新政中悉数现身: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境内购房执行内地居民同等政策;个人转让2年以上惟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有条件城市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等均在新政之列。
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方面,《意见》共九条,二套房限制松绑、老贷款客户享受新利率优惠等均在《意见》中得到体现。更多新的亮点包括直系亲属购房可提取公积金、港澳台居民享受内地居民政策、个人转让2年以上惟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以及有条件城市实行购房落户等。
税收方面,《意见》明确,个人出售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2年以上、且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其契税按1%征收。
房地产开发方面,《意见》为房企资金链大松绑。三条新政包括:对在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经当地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基本面比较好的房企给予信贷支持,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支持部分大型房企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支持在境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在境内发行A股。另外,对已进入土地增值税清算但无法及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房企,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作出分期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划。
正方观点:支持,政策对普通百姓够房支持力度确实很大
公积金或可贷百万贷款一月搞掂《意见》第七条:各地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上浮10万元-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30年,并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在1个月内完成手续办理。
《意见》增加了父母、子女购房均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也就是说,女儿买房了,她的父母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房满两年卖房个税可减免4‰《意见》第九条:个人转让自用2年(含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目前广州规定卖房的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而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才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意见》把减免个税的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但当中仅是减了地方税收的部分,而个税上缴给中国家和地方的比例是6:4。这就意味着,市民购房满2年后卖出唯一生活用房,可以省去房价千分之四的个人所得税。
首次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契税优惠《意见》第十条: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其契税按1%征收。
港澳台居民购房不再限买一套《意见》第十二条: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境内购买住房,执行内地居民同等政策。
反对,目前开发商尚有大量库存 拯救楼市就是拯救更大的泡沫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房价过高把中国80%以上的居民排除在房地产市场之外,让许多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居民成了一生难以摆脱的“房奴”。反之,却让少数人用国有土地要素在短期内聚集及掠夺社会财富、牟取暴利。因此,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就是如何改变早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暴利模式,要改变房地产市场为少数人服务的模式,就得让过高的房价调整过来。
总之,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并非如有些人所说的在于政府之政策,根本在于房地产企业自身,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够改变暴利之观念,能够适应市场发展之趋势,任何一个市场没有卖不出去的住房,只有卖不出去的住房之价格。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并不是要把全国房价稳定在2007年的泡沫水平上,而是要稳定国内绝大多数居民改善住房的经济预期,也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得以发展与繁荣的根本所在。因此,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不可救、不需救、不能救。
经济学博士马红漫认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市场交易活跃,在当下的经济形势下的确非常必要,但更加关键的问题在于,市场的活跃绝不能够以牺牲公众财富和利益为代价。无论经济形势如何变化、调控政策导向如何调整,这都是不可逾越的政策底线。
时寒冰称政府根本不应该救市,救市可能进一步增强地产商囤积土地的信心,而大量土地被囤积,不能形成有效供给,无助于阻止房价的过快上涨。我国从2005年就开始进行房地产调控,也就是说,2005年的房价就已经被视为存在巨大风险,偏离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如果在目前房价尚未调整仅仅是销量下降的情况下就为房地产商出台松动政策,那么,就可能成为开发商新一轮推动房价上涨的借口。有一点决策层至少应该明确:如果开发商不降价售房,政策永远不要对房地产业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