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应运而生。
根据五号文件的表述:区域电网公司应该将区域内的现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相应的输配电业务。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终端销售电价实行目录电价制度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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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终端销售电价实行目录电价制度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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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终端销售电价实行目录电价制度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成立了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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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罪:
电网建设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第二罪:
滥用垄断地位,转嫁经营负担,背离公共服务企业性质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第三罪:
绑架政府,强上特高压项目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第四罪:
排斥新能源并网制约新能源国内市场发展远远落后与中国产业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第五罪:
拥网自重,明里暗里抗衡国家电改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电投、华能等五大发电公司。
这个过程中,除了发电由发电负责,电网垄断输、配电以及售电环节。
Designation Definition
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在2012年五号文件出炉之后,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过对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
1985年之前,是政企合一国家独家垄断经营阶段。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电力供应严重短缺。
1985年,还本付息电价阶段,实行了多种电价并存的制度,对集资兴建的电厂实行还本付息电价。这种定价机制按个别成本定价,把建设投资的全部成本计入电厂成本,最终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1985年至1997年,为了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实行发电市场的部分开放,鼓励多家办电和多渠道集资办电。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是存在着政企合一和垂直一体化垄断两大问题。
1997年至2000年,以解决“政企合一”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经济综合部门。这一时期的突出矛盾演变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的问题。
2000年,经营期电价阶段,综合考虑电力项目经济寿命周期内各年度的成本和还贷需要的基础上,通过计算电力项目每年的现金流量,按照使项目在寿命周期内各年度的净现金流量能够满足按项目注册资本金计算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条件测算电价。其特点是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同时规范电力企业的资本金收益率水平。
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主多分离”、“输配分开”的改革方向。
2003年初, 原国电公司拆分成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中电投、华能、大唐、华电、国电等五大发电集团。
2003年3月,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通过拆分,电力行业在“发电侧”形成了竞争态势。
2004年,“标杆”电价 阶段,明确了标杆电价的核算原则。仍按照经营期电价的方法,三十对投资造价、运行成本、资金成本严格按照社会平均成本进行明确的规范化一。是对经营期电价的量化和固化。
2004年,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原则上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在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基础上,相应调整电价,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2004年12月17日,发改委将第一份成形的“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上报决策层。但在出台前夕,“电荒”开始在中国蔓延,在“保大局”的背景之下,“主辅分离”方案最终“流产”。
2006年正式开始实行竞价上网改革试点。上网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改革,其中容量电价由国家制定,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容量电价保证固定成本的回收,市场竞争是变量成本加利润。
2007年,国资委进行新一轮的“主辅分离”方案制订。在获得国务院批准后计划组织实施。但2008年年初的雪灾,让方案再生变故。“从这次抗冰保电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设备企业对于电网的建设和维护非常重要。考虑到电力应急和安全,设备企业不应作为辅业剥离,而是应当留在主业之内,否则无法高效率地组织抢修队伍,会影响到正常的电力建设和维护。”
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2011年9月,国网与中国电建和中国能建签订主辅分离协议,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中省级公司所属的勘测设计、火电和水电施工等辅业单位分离。最后剥离的施工辅业主要集中在发电领域。国网还收购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进军矿业及在海外展开巨额投资。其垄断程度和控制力不仅没有削弱,还得到了加强。
2012年年中,李克强再次对其中一份呼吁启动第二轮电力改革以解决当前能源领域突出矛盾的报告做出批示,明确提出重启电改,报告转至相关部门。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其中包括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的内容。根据方案,电监会并入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展开
UNFOLD
国家电网一拆为五
现状:两张网
目前,除内蒙古电力公司独立运营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归属南方电网经营,华东,华中,华北,西北,东北五个区域内的各省市
改革方案:六张网
将现有的国网公司按照区域划分为华东华中,华北,西北,东北五家独立的区域网公司,加上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将出现七家区域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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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原本就存在六大区域电网的物理区隔和公司设置,区域与区域之间电量交换很少。
2.拆分之后,六大区域电网公司尽管在各自区域内任然垄断,但其成本和效率可以相互比较, 推动器资产,成本的透明。
1.拆分只是把一个大垄断变成若干个小垄断,甚至由于小垄断不能在更大的市场边界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调度和配置,可能会比大垄断坏。
2.国家电网太大拆分之后人员安置成问题。
输电、配电、售电分离
现状:输、配、售一体化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垄断了除发电外的,输电、配电和供电整个环节。
改革:输电、配电、售电分离
电网公司演化为"输变电公司",对发电公司、配电公司和大用户开放,管理输电环节。
政府对电网的投资定额等进行审批,并保证非歧视性的进入和使用电网措施。
“配电”从电网资产和业务中剔除,形成分属各个地区的“配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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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电网主辅业未分离、输配未分开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制定电价缺乏成本依据。
1.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是在同一瞬间完成的,因此发电、供电、用电之间,必须随时保持平衡,保证用电安全。
2.边远地区配电需要城市中心地区给予补贴,如果边远地区独立配电,不能保障居民用电。
输配一体,网售分开
输配仍属同一电网企业,但不能从事电能营销业务,电网公司只收取“过路费”,变成公益型的企业。
组建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实现股权多元化,也可以民营,专门负责电能营销业务。售电公司可从电网买电,也可跟发电厂商实现直供。
形成电力市场“多买方-多卖方”格局,赋予用户对售电商的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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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售电侧更易操作。售电环节不具备自然垄断性,准入门槛低,不需要大量固定成本投入。
不进行输配分开,就没有办法准确核算电网的真实成本,也就没有办法制定合理的输配电价。

法国

美国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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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李圆圆 视频:张宁 设计:罗威 技术:孙飞鹏 编辑:夏凡越 | 分享到: | 财经首页 |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