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债券 |
全国政协委员、中登公司董事长陈耀先
■公司法中对于公司债有比较明确的界定,现行的企业债,与我们说的公司债还是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发展公司债,关键的问题应该是市场化发行,要统一监管,统一准入的门槛,统一游戏规则,不能重复过去那种多头管理、行政干预、赖债不还、滚动发行等问题。对于具体的监管权,我认为应该落到国务院一家部门,比如由证监会统一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
■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就是公司债。我们目前的状况很不正常,大力发展公司债,就是要恢复一个正常的状态。理想的情况下,也不需要存在企业债这个品种,我也始终不理解企业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认为,政府债券外只要有公司债,就够了。公司债应该由一个部门统一监管,在目前情况下,我赞成由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来监管公司债。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
■在成熟市场,散户投资者的投资中有70%投在公司债上面。公司债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老百姓投资的需求,按照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中国公司债市场的前景也非常广阔。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
■我们讨论的公司债,与现行的企业债不同,我判断,是要(在企业债之外)搞一套新的办法,按照新的办法发行公司债。推进公司债,首当其冲的问题是监管体制,我认为,当然是证券监管部门统一归口监管比较好。其次是信用评级的问题。公司债不能像企业债一样都搞成完全担保的债券,今后的公司债有的是全部担保,有的应该是部分担保、凭企业信用发行的。这样,市场就有必要通过信用评级来区分债券。三是发行和交易,要吸收以往在组织股票发行和交易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按照债券的特点来构造高效的、清晰的发行交易体制。在企业债交易方面,上证所正在积极开发系统和市场,安排合适的交易机制,支持下一步公司债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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