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推荐抢他人的微信红包可能构成盗窃罪

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一起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2020年1月31日,李某通过扫描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某高校校友情”微信群二维码 [更多]
新闻
经济参考报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更多相关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