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费

推荐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2014-02-13]

财综[2014]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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