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罪

推荐“挖坑”代表李宝俊获刑5年 无悔罪表现(图)

昨天,西城法院对李宝俊、卢祖富和李海轮三名“德内塌陷”事件责任人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主李宝俊有期徒刑5年;工程承包商卢祖富有期徒刑3年6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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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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