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臻

推荐广州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受贿400余万 领刑13年[2013-08-19]

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涉嫌受贿案19日在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李治臻因受贿400余万元人民币获刑13年,并被处没收财产50万元人民币。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19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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