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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台湾豪宅交易要交重税 迈出时价课税第一步

台湾财政主管部门日前宣布,2013年出售5000万元以上,台北市、新北市8000万元以上的不动产,若未举证买进成本,今年5月所得税申报时,须以“实际销售价”的15%作为房产交易所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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