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4.91%股份予王劲松】恒信东方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与王劲松、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王劲松转让其所持公司2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94%),以偿还其在中邮证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恒信东方: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4.91%股份予王劲松】恒信东方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与王劲松、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王劲松转让其所持公司2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94%),以偿还其在中邮证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