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2月3日,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7826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为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判决书显示,原告经合法授权享有涉案影视作品《纳米核心》第二季的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许可,在爱奇艺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依法申请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故因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爱奇艺公司则辩称,被告在本案期间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授权,属于合法使用,不构成侵权。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