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发布】1月22日讯,深交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基金管理人申请开发股票指数基金,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成份证券数量不低于30只;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且前5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不超过60%;发布时间不短于6个月,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指数基金,其标的指数发布时间要求可适当放宽;权重合计占比90%以上的成份证券最近1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的前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