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积极做好动物检疫新要求的培训和宣传】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检疫范围,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积极做好动物检疫新要求的培训和宣传。各地要严格动物检疫申报工作,对于畜禽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代为申报检疫的,严格查验畜禽养殖场(户)的委托书;要严格动物检疫操作,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要做好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从事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各种监督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动物检疫监管合力。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