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
【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