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讯,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答记者问时表示,处于中止状态的在审企业,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的,如中止情形已消除,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深交所,经审核确认,恢复对其发行上市审核。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深交所按相关规定继续中止。
5月29日讯,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答记者问时表示,处于中止状态的在审企业,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的,如中止情形已消除,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深交所,经审核确认,恢复对其发行上市审核。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深交所按相关规定继续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