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济制度建设“长镜头”: 值得关注的15个新变化)
11月初,《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这一决定对中国未来中长期的制度体系作出了具体设计,其中一些提法的新变化值得关注。
新措辞可以为“十四五”规划指引方向
《决定》中指出,“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谈到健全我国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时,也强调了“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的重要性。该项决议强调了我国现有的这种规划指导的中长期指导模式仍然是有效的。因此,“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明年我国仍然会按照惯例编订“十四五”规划,设定中国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指导2021-2025年的经济发展方向。
从宏观调控体系构建看仍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决定》中强调,“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从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构建来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仍是发力的关键点,就业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区域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则起到辅助和协同的作用。
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和利率体系
《决定》中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 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方面,外汇占款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人民银行陆续启动了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定向降准、PSL、MLF等常见的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如何更合理地投放基础货币成为央行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利率体系建设方面,应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提高中心城市带动城市群发展,大城大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决定》指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我们认为,中心城市在带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2018年11月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心城市对城市群有重要带动作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城市群对区域板块有重要引领作用。
市场统一需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
《决定》要求“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我们认为,由于地方政府财权有限、事权目标多,各地方政府的行为和目标之间存在交叉与竞争,界线较难清晰分割,需要中央扮演更积极的协调作用。同时,我们认为市场统一需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环境保护等层面,如果由地方政府分割管理,容易形成地方保护,可能导致政策目标较难实现。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更能有效推进国企改革
《决定》要求,“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我们认为,在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资产”,也不是“企业”,而是“资本”,通过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
首次提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分配报酬
从供给角度看,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是经济潜在增速下滑,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来解决中国现有的问题。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是数据被首次提出作为生产要素分配报酬,此举有利于未来发展大数据,使数据在提升经济潜在增速方面发挥更充分的作用,对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经济潜在增速下行。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减小贫富差距
四中全会公报强调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们认为,当前,中国贫富差距过大,应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提高最低收入标准等多种方式减少贫富差距。企业工资成本上行的压力,应通过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方式对冲。
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们认为,科创板是其中一个较好的示例,未来通过科创板探索出的基础制度优势,可以不断向其他领域进行推广。发展资本市场的重点仍在于打造完备的基础制度,在此基础上维持市场的正常融资功能,而不是创造人为国家牛市,掩盖市场失信问题。
首次提出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决定》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部分,首次提出,要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我们认为,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可以为经济治理提供更丰富、更精准的数据依据,推动完成更有效的要素配置;也有助于完善市场预期引导机制,让市场参与主体更准确、更全面地了解基础数据,制订生产和经营策略。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决定》指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要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科技举国体制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的举国体制,未来将以企业为主体,同时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同时,我们认为国家有望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对于从商业角度市场参与意愿有限的重点领域,国家应给予特别支持,以克服市场失灵。
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对外开放
《决定》指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美大国博弈可能是中长期趋势,我们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领域需要继续加强对外开放,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做好整合和团结工作。我们认为要充分利用好G20、APEC、东盟10+3等国际及区域组织,做好宏观政策协调,避免大国间的战略误判及争端升级,降低贸易摩擦等因素对外贸产业链的负面影响。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决定》强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们认为,加速保障房建设是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城镇化推进及“房住不炒”等政策方针指导下的必然结果。保障房建设属于“类地产”领域,不仅有助于拉动投资、促进信用释放,进而维稳经济增长及就业,更为重要的是,在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框架下,保障房建设核心在于保障民生,补齐民生短板。
加强医院、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其中提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等措施,均在强调加强医院、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过去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过度重视“铁公机”,未来可能逐渐转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坚持最严环保制度,提高能源高效利用
《决定》强调“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提出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等措施。
未来政策方向较为明确,不会因经济发展而限制环保制度的实行。环境问题已经在倒逼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必须瞄准保护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作者为华泰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全文见《华夏时报》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