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高守洪受审: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今天(11月5日)上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案。
公诉人:2019年7月5日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执行逮捕,本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高守洪涉嫌受贿罪于2019年7月25日移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于同日指定我院审查起诉。
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高守洪利用担任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茅台对外投资公司总经理,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茅台高新置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地产项目合作、物资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高守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分别发表了辩论、辩护意见,高守洪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黔东南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家属、以及有关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