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吴雨)记者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不论是在营的还是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等惩戒措施。
近年来,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征信机构需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多头借贷和恶意逃废债是困扰P2P网贷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此举可以降低网贷机构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保护出借人权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借款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会提高其偿债意愿。
尽管近两年网贷平台撮合的交易利率有所下行,但仍有部分平台推出高收益的借款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24%,法院将不予保护。
因此,在P2P网贷机构向征信机构报送的相关信用信息中,通知明确提出要上报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来,已有不少网贷机构退出,而一些借款人趁势打起“逃废债”的主意,损害了出借人权益。对此,通知提出,对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仍将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并转送征信机构。
其实,此前已有多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以及出险网贷机构“跑路”高管人员名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和百行征信系统。
为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通知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网贷机构加速接入征信系统,有利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全面提升网贷行业从业者和借款人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增强政策的震慑力,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两小组”)于9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该通知分为4个部分,重点包括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对已退出的P2P网贷机构逃废债行为的打击以及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三方面内容。
通知中提到的征信系统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下称“两家征信机构”)。记者了解到,目前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金融机构主要以银行为主,接入百行征信的机构则以P2P为主,未来,随着两家征信机构的不断发展,信息也会不断融合,两家征信机构协作共享信息。
一位接近互金整治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意义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网贷机构的自身运营;二是,有利于网贷领域整体风险防范;三是有利于借款人自身的保护,通过征信系统树立正确的理念和信用意识的培养。
接近互金整治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网贷机构对接入征信系统有着迫切的诉求,对提高机构整体风控能力以及安全合规经营至关重要。
9月2日,两小组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两家征信机构。
“对借款人信用账户的了解是网贷机构风控最基本的考量,要求所有网贷机构必须加入征信体系,也是为行业运营把控风险提供抓手。此外,由于目前银行看不到网贷的数据情况,我们出于对银行系统风险防范考量,要把网贷领域风险考虑进来。”上述互金整治办人士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专门就利率问题进行规定。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两家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两家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实际上,为了敦促P2P“老赖”尽快还款,早在去年,互金整治办就先后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让各地上报逃废债信息,明确网贷失信人员纳入征信系统。
“自去年开展业务以来,确实很多网贷平台存在利率过高等不合规情况,也有投资主体进行过申诉。”一位百行征信人士对记者表示,机构要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并符合要求。如果超过36%的红线,用户投诉后会进行核实,并对相应网贷机构进行处罚。“对于超过36%的部分,借款人可以不还钱,该部分也不计入征信。”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通知》要求两家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对外提供信用信息,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息准确和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对第一财经表示,《通知》对于网贷行业是一个重大利好。可以降低机构的风控成本,使逃废债问题得到良好的解决。“用征信可以在无形当中抑制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只要借款人有偿债能力的,纳入征信系统后一定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因此,只要平台还想持续经营下去,或者有良性退出的意愿,就一定会想要接入征信系统。”
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去年以来,P2P平台风险频发,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增多给平台安全运营带来了冲击,也给互金监管整治带来了不少困扰。
为了加强失信惩戒,去年,监管就将已出险平台中失联或跑路的高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在此基础上,此次《通知》明确了筛选失信人的名单标准,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细化。
具体而言,筛选失信人的名单标准包括: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应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上述两家征信机构。
去年以来,互金行业逃废债现象成风,出现了一批恶意逃废债的还款人以及恶意倒闭的平台。一些借款人甚至存在“等平台死了,就不用还钱了”的侥幸心理。
上述互金整治办人士明确对第一财经表示,网贷机构与两个征信机构对接数据,未来即便机构退出了,但数据还在,借款人仍需还款。“我们将发挥社会失信的惩戒力度。包括各地跨部门间的信息转送,也会对失信人的社会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通知》表示,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