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 (002288)的实际控制人又出现了信披违规。广东证监局官网5月21日公告,因超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股份质押违约导致的违规减持问题,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梁俊丰违规减持
公告显示,2017年3月24日,梁俊丰将其持有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952万股质押给安信证券。2018年9月27日,上述股份质押到期,梁俊丰未能及时履行购回义务。2018年10月25日,安信证券对梁俊丰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处置,导致其减持超华科技股份232.4万股,占超华科技总股本的0.25%,减持金额645.84万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 梁俊丰作为超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质押的超华科技股份发生逾期违约、可能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也未在所持公司股份被强行平仓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前违规曾致公司赔款
需要注意的是,超华科技已经不是首次涉及违规事件。此前的违规事件,甚至使得公司向投资者支付了巨额赔款。
超华科技此前发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已经因虚假陈述索赔案支付投资者赔偿款3068万元,此事要追溯到2014年时的财务造假行为。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由于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且2017年9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资格获赔,可索赔。
事实上,已经有大批投资者获得了赔偿。超华科技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因以前年度事项引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与多名投资者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及民事调解书,超华科技于2018年度支付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解及赔偿款项30683366.85元;根据民事调解书,尚有5104558.30元赔偿款在2019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