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经从*ST三维变更为山西路桥(000755),但山西路桥依然需要为三维时期的信披违规行为负责。早在2018年9月,公司就已经遭到投资者起诉,而《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刚刚得知,该案的审理将在今年五月中旬开庭。
索赔案下月开庭
2018年6月22日晚间,当时还叫*ST三维的山西路桥公告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这拉开了公司遭到投资者索赔的序幕。
证监会查明,2014年至2017年,*ST三维因严重环境污染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七次行政处罚,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公司在2014-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信息。证监会由此认定,*ST三维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行为。随着证监会处罚落地,凡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间买入*ST三维并在2018年4月17日晚间持有至少一股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早在2018年9月20日,公司就公告了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消息,吉友利、杨素芳、汤海兰、赵天勤、牛晋刚、李亮、王培堂等7人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3312530元。之后,陆续有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就在今年4月29日晚间也就是昨天,公司还公告了又遭到一批投资者索赔的消息。
如今,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即将大批开庭。五月中旬,太原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重组未变更法律责任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从*ST三维变成了山西路桥,公司也早已完成了重组并变更了经营范围。但是,公司依然需要为过去的事情负责。
2018年7月12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资产“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全部完成,公司成为榆和高速公司的唯一股东,榆和高速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由化工产业转变为高速公路运营产业。
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修订公1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三项议案的通过率均在99.8%以上,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
从公司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开始,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无需对以往的过错负责。从法律上说,资产重组并未变更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依然是一脉相承。另外,从公司新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来看,目前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在公司的可应对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