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据四川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2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方案提出,将四川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划转对象为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统称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按照不重复划转原则进行划转。中央和地方混合持股的企业,按照第一大股东产权归属关系进行划转。
根据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划转工作。2019年,实施省属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市县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摸底调查及对象确认工作。2020年,实施市县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