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闻要讯: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药品数量报价。带量采购能够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节省医疗开支,减轻患者负担。从长远来看,带量采购对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药品流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近日召开。同时,“4+7”(4个直辖市和7个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正式对外开展为期一周公示,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带量采购是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25个拟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拟中选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发舆论热议。
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是否会挫伤药企创新能力?带量采购能否实现最终目标,让老百姓获得质优价低的药品?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药价回归合理
“针对以往量价脱钩、竞争不足、采购分散、政策不协同的特点,带量采购将有效弥补这些不足,明确入围资格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及原研药。”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介绍,国家这次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是以完善带量采购方法换取更优惠的价格。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药品数量报价。
“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此次带量采购在公告中明确了每个品种采购量,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同时,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避免‘二次公关’、医院‘二次议价’等问题。”傅鸿鹏说,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杜绝“带金销售”现象,因此意义重大。
“带量采购是国际上常见的做法,能够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节省医疗开支,减轻患者负担。”医改专家魏子柠表示,实践证明,采购组织越集中,交易成本节约越明显,带量采购降价效果越明显。这一做法,在我国香港地区也已经运用多年,目前在内地还处于起步阶段。此次带量采购公布的各地采购量,是“4+7”地区根据2017年同品种采购量,按照60%至70%的比例核算确定的,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有利于提升药品质量,提高行业集中度,让百姓用上质优价低的廉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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