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显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4月26日,宁波东力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1月至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至14,000万元。2018年7月14日,宁波东力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1月至6月预计净利润修正为-8,000万元至0万元。2018年8月29日宁波东力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1月至6月宁波东力净利润为-314702.51万元。宁波东力在业绩预告中预计的净利润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宁波东力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东力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规定,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济隆、董事兼总经理宋和涛、时任财务总监刘秋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事情仍在调查中
深交所的这一通报批评是针对已经发现的事实做出的,并不代表宁波东力此前遭受的证监会立案调查已经结案。事实上,尽管通报批评中并未明言,但通报批评所指向的业绩变脸一事也与此前导致公司遭受调查的年富供应链一事有关。
2016年6月30日,宁波东力披露修订后的收购预案,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以21.6亿元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2017年7月15日,宁波东力收购年富供应链的计划获批。当年8月,年富供应链并表。然而,宁波东力与年富供应链的蜜月异常短暂。今年7月1日,宁波东力披露了立案通知书,称在收购年富供应链的过程中,遭遇合同诈骗。宁波东力8月初又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及其高管团队涉嫌隐瞒年富供应链实际经营情况,通过多家海外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金,与客户串通,大肆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21.6亿元(人民币。下同),骗取公司增资款2亿元,诱骗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担保15亿元,李文国及年富供应链总裁杨战武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部分高管失联。
在此之后,证监会已经对宁波东力展开调查,后续证监会如果查实宁波东力存在信披违规行为,投资者将获得索赔机会。鉴于此,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并在2018年7月1日晚间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