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对中弘股份启动终止上市程序)
本报见习记者余幼婷
自2018年以来,随着A股市场频繁扰动,股价低于1元的“仙股”明显增加。近期备受关注的中弘股份已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触发了“面值退市”条件,而其退市风波一旦落定,将标志着A股“1元退市时代”正式开启。
10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启动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并表示将自公司股票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2018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中弘股份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在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鉴于中弘股份2017年4月份以来的诸多违规行为,在9月4日,深交所对中弘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其中,中弘股份被予以公开谴责;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董事长王继红、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祖明被予以公开谴责;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继伟,时任董事兼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学军、监事梁琪、监事符婧被予以通报批评。
回顾中弘股份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重大交易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与及时披露义务。中弘股份于2017年11月30日与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并于2017年12月28日按协议约定预付了收购款61.5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款项支付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募集资金补流到期无法归还专户。2017年4月27日,中弘股份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日将26.80亿元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偿还短期拆借资金、支付土地款、兑付债券利息及偿还项目借款等。一年后,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257834万元到期无法归还,违反了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
三是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滞后。2018年1月31日,中弘股份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称,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负10亿元;2018年4月14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负24.8亿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时间严重滞后于《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规定的“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
四是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中弘股份全资子公司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岛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处以3733万元的罚款。如意岛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缴纳了全部罚款,但中弘股份对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方面在公告中提示,中弘股份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退市制度的推进,越来越多类似于中弘股份这样的绩差股不断下跌逼近面值,其退市风险加剧,投资者应注意回避相关公司,以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