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号外|北稻被判停使“稻香村”标识 并赔偿115万元)
网易财经10月12日讯 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在今日有了重大进展,网易号外获悉,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今日做出判决,北京稻香村停止在涉案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样,赔偿苏稻115万元。
网易号外今日获得的判决书显示,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于上述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5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15万元;被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5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商品包装上带有稻香村文字标识的涉案糕点商品”。
据网易财经此前报道,和王老吉商标一样,围绕稻香村的商标争夺也持续了十多年,相比王老吉商标的清晰归属,“稻香村”商标的认定则是一笔糊涂账。
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起源于1773年,距今已有24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而北京稻香村起源于1895年,金陵(今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门观音寺打出“稻香村南货店”的字号,售卖南味食品。至新中国成立前,全国各地有众多不同商人开设了稻香村商号。
但最终“稻香村”商标却落在了第三方的手上,1982年,保定稻香村食品厂要参加当时商业部的评优,需要注册商标,便注册了“稻香村”文字及图商标,成为受商标法保护的“稻香村”糕点。但在2004年4月,保定稻香村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新亚趣香食品有限公司又与苏州稻香村食品厂共同成立了“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此时最早注册的“稻香村”文字及图商标几经转让后归到了“苏州稻香村”名下。
在接下来的几年,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围绕“稻香村”商标几次对簿公堂,这也让“稻香村”商标之争轰动全国。
对于上述苏州法院的判决,网易号外今日晚间分别致电上述两家公司,苏州稻香村方面向网易号外指出,感谢一直以来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与信赖,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而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向网易号外表示,上述判决只是一审判决,公司会提起上诉。“我们会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网易财经 陈俊宏cjh65077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