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索赔方正证券2.3亿元
投资者因方正证券(601901)虚假陈述一案而索赔的过程一波三折。在证监会正式处罚方正证券之后,投资者在去年就向公司或公司大股东方正集团提起了诉讼,但之后的过程并不顺利。由于有个别被处罚的自然人不服证监会的处罚提出了申诉,长沙中院于今年一月份驳回了部分投资者的起诉,理由是起诉条件尚未完全具备。不过,湖南高院最新下达裁定,撤销长沙中院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指令长沙中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索赔金额达到2.3亿元
2017年5月9日,方正集团旗下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四公司收到证监会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方正证券的罪名是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由于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该决定书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西藏昭融”)等亦作出了处罚。
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决定成为投资者们索赔的依据。在2011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14日之间买入方正证券可进行索赔。截至公司半年报披露时,投资者起诉公司及方正集团等被告的案件共计457件,合计要求赔偿总金额为23063.07万元,同时要求公司及方正集团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湖南高院指定长沙中院审理
投资者的索赔经历刚开始并不顺利。从方正证券的违规性质来看,投资者既可以直接向上市公司索赔,也可以直接向大股东方正集团索赔。为了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开始是组织投资者直接向大股东方正集团索赔的,但由于方正集团要求追加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并获得了法院的同意,案件从方正集团所在地的北京地区法院被移到了方正证券所在的长沙中院审理。
2018年 1 月,长沙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以部分案件投资者起诉条件尚未完全具备为由,裁定驳回了该部分案件投资者起诉。这里所谓的条件未完全具备,是指个别被处罚的自然人不服证监会的处罚提出了申诉,但对于证监会的处罚,方正证券和大股东方正集团并未提出过异议。
在这之后,投资者不服长沙中院的裁定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指令长沙中院对该案继续审理。2018 年 8 月 29 日,针对投资者上诉案件,公司收到 湖南高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湖南高院认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即使受处罚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也不应当驳回起诉,而应当中止审理;据此,湖南高院作出裁定:撤销长沙中院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指令长沙中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在湖南高院做出裁定之后,一度被中断的投资者索赔进程将会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