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研究局NO.401
作者|孙建波
马克思说,资本是罪恶的,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那是200年前的资本原罪时代。滴滴为了牟利,公然包庇顺风车的违法经营行为。无论是5月的空姐被害,还是8月的温州20岁女孩被害,顺风车主,无疑都是假顺风车,是违法经营。
1、滴滴的顺风车存在违法经营
什么是顺风车?根据网约车管理办法,顺风车不是网约车,顺风车是顺路搭乘的,必须是非经营性行为。在人员审核上,一般默认顺风车的车主不是专职开车的,而是有其他正式共工作的,所以顺风车的审核标准很低。
如果一个专职开网约车的人,用顺风车系统来接单,就属于经营性行为了,就违法了。有很多明明是专职开车的,却接顺风车的单,风险就这样产生了。这些行为,滴滴无疑是在故意纵容。因为滴滴需要更多的车主,要赚钱。安全隐患?滴滴不在乎,谁叫中国的人命便宜呢。
顺风车,属于顺路共乘,不是经营行为,所以,是不开发票的。如果一个开车的,不是顺路,就是专门开滴滴的,也用顺风车来接单,就是违法经营了。
滴滴利用平台的掩护,瞒天过海,用顺风车平台做违法经营,在中国台湾地区已经被处罚并下线了。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月9日报道,滴滴出行在今年1月19日进入台湾,“滴滴顺风车”业务在2月1日上线。此后贪玩监理所19次接到举报:滴滴顺风车有营利行为,而非“共乘”。在台湾“公路总局”开出9张罚单后,滴滴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表示,暂停顺风车业务。
台湾“公路总局”认定顺风车涉及违法载客营利行为,有的车主刻意绕路载人,也有人一天跑好几趟,变成“专业顺风车”,是认定违法的主因。3月22日,依照上述标准,对滴滴顺风车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开出9张罚单,罚款金额依照“未经核准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及计程车客运服务业裁罚基准”,高达1.81亿新台币(4000万人民币)。
滴滴,被罚款了吗?没有!
2、顺风车不顺风,滴滴必须分拆顺风车业务
顺风车,存在很多不是顺风车的情形,是违法经营。我就遇到过多次这样的情况,打了顺风车,司机说自己就是专们跑车的,并不是和我的行程“顺风”。
滴滴在顺风车产品设计上,也是故意做了这个手脚。为什么?因为真正的顺风车,司机和乘客的数量都会很少。滴滴为了赚钱,故意放水。让很多不顺风的车,来接上想顺风的你。
用脚指头想想,河南郑州的那个司机,怎么可能每天都恰好要从机场到每一个空姐的家?温州女孩的出发地和目的地,怎么可能和那个司机的原定行程那么吻合?
在滴滴这里,一切都是套路:只要司机想接单,无论是否顺风,司机都可以选择你。你没有权利选择司机。有人说:这是为了省钱需要付出的代价。但滴滴的诱饵下,是乘客的生命。
顺风车,是不开发票的。这是滴滴热衷于该产品的重要原因。
滴滴要想整改,也很简单。顺风车,只针对经常性出行路线开放。例如:A君每天上下班的路线,B君每天都要在特定时间往返机场,与这些经常性路线匹配的,才能进入顺风车接单。
滴滴深知自己的顺风车车主其实不顺风,为什么不针对这一根本问题整改?因为这样的整改,才真的动了滴滴的奶酪。于是,滴滴的选择,是纵容这种普遍的顺风车不顺风行为,大不了在死人后赔点钱。因为赔偿真的是毛毛雨,对比巨额的不顺风车给滴滴带来的收入。
这一问题,明明白白,是滴滴主观为之。明知是挂羊头卖狗肉,算不算主观犯罪?
至少,一个滴滴车主,接了顺风车的单,如何能界定不是违法经营?
很简单的道理,滴滴车主,就是不能接顺风车的单。滴滴的顺风车业务,必须分拆。这是违法犯罪的直接土壤,也是违法经营的直接土壤。
不理解的是,中国的运管部门,为何没有对滴滴顺风车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3、滴滴身后的资本罪恶
滴滴,深知网约车和顺风车的犯罪概率,于是号称开发了全程安全监测系统,还申请了美国专利,但并没有付诸使用。为什么?因为每一单都监控的话,系统费用很高,太费钱了。死人的赔偿要小得多。
滴滴,也深知投诉应答的速度,对于挽救生命的重要。但滴滴还是使用了机械的机器人自动应答;即便是人工应答,也与机器人无异,要一小时后等上级反馈。为什么滴滴客服不做快速应急反应?因为快速应急反应的工作量很大,是比较花钱的事。滴滴当然还是选择了省钱。
死一个人,赔偿多少呢?滴滴说,根据法定标准的3倍。为什么滴滴如此“慷慨”?因为我们法定的“人命”价值太贱了。
滴滴的产品逻辑,是大但开放,先赚钱,死了人之后,死一个补一个漏洞。为什么?因为开始就限制太多了,会影响滴滴赚钱。
微信公号大V兽爷说:现在,女孩都快不够用了。
8月24日,当顺风车把20岁的漂亮女孩拉到深山,可怜的孩子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是:“救命,抢救。”然而,滴滴客服并无应急措施,人命关天,滴滴客服却在与家属、警方在纠缠所谓流程和手续。实际上,滴滴后台调用司机信息,只需要敲一下键盘。这名司机,前一天就被投诉骚扰,滴滴无所作为,为罪恶提供了机会。
5月6日,河南司机杀害了搭顺风车的空姐。这个司机,此前就被投诉“性骚扰”。
远在2016年5月2日,深圳的钟老师晚上9点搭顺风车,其家人与滴滴客服斗智斗勇了2个小时。
每一次,滴滴并没有真的全面整改。滴滴知道完美的产品和服务应该是什么,也知道有很多事不该做,但滴滴却选择了慢慢修补BUG,这是不是一种主观的犯罪?
4、我们的生命,如何才能不做滴滴的试验品?
明知顺风车不顺风,依然开放所有的司机接顺风车的单;明明申请了全程安全监测系统,却不舍得花钱上线使用;明知时间对于生命挽救的重要,却不做应急反馈机制,还是使用最廉价的机械的客服应答。
滴滴,是在用我们的生命,为其大胆省钱的边界做测试。
兽爷说,每次有女孩被杀害,全国人民就变身产品经理,帮助这家BAT共同投资的企业,进行产品更新。
但是,为了赚钱,滴滴从来都没有从根本上完善产品。而是选择打补丁,然后再悄悄地放松。
三个月前,针对空姐被害,滴滴公开信说:“我们会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全面彻查各项业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然后呢?没过多久,舆论风波一过,滴滴就延长了夜间顺风车时间,把早6点到晚10点,改为早上5点到凌晨12点。
实际上,时间并不是问题的根本,滴滴就根本不想解决问题的根本。即便不是根本,滴滴还是悄悄地、偷偷地给自己松绑。
我们的生命,被滴滴用来做产品测试。因为滴滴要省钱,不愿意做好前置的完善的产品论证、安全跟踪、应急处置。因为这些好好做的选择,都比较费钱。我们的命,对比起来,赔偿是微乎其微的。
5、保护生命,分拆滴滴是唯一出路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贝恩和日本通产省对产业集中度的划分标准,当行业中前8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大于70%的时候,属于极高寡占性,就是垄断程度极高的意思。这样的产业中,垄断者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所以,很多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得行业,政府都要做好监管。例如,美国政府和欧美一直致力于对微软的反垄断,各国的石油石化产业都会受到政府的定价指导,中国把电信业务分拆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家,并持续监管。
滴滴,已经是事实上的绝对垄断。在出租车约车服务中,滴滴是一家独大;在顺风车领域,也是超过90%的市场份额;在其他网约车的领域,类似其快车、专车,市场占有率也是独占鳌头。
正是垄断地位,让滴滴如此傲慢,面对消费者的生命,毫无敬意。乘客死了,在滴滴看来,只是道歉和赔偿而已。
监管是必须的,但仍然是苍白无力的。滴滴说根据国家标准给3倍赔偿,三倍是多少呢?法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如果一个地方的居民收入是每年6万元,一个鲜活年轻生命,也就赔偿120万而已。滴滴说3倍,不过是区区360万。与改善系统、改善服务的费用来比,滴滴宁愿死人赔偿。
如何才能让滴滴在商业逻辑上,内在地改善服务质量呢?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行业有竞争。对于滴滴这个绝对垄断得巨头来说,也只有一个办法,对滴滴的业务,基于业务逻辑,进行分拆。
(1)顺风车必须分拆出来,要知道,滴滴的网约车司机,本就不应非法经营从事顺风车服务。顺风车,必须是基于车主自身交通的既定路线,坚决杜绝专职顺风车。顺风车下线,不代表对过去的违法经营不追究。对过去滴滴顺风车涉嫌违法经营的,要坚决查处,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2)出租车约车业务必须分拆出来。有人会认为,约出租车不用付费,不用分拆。要知道,滴滴正是因为在出租车的网约业务中绝对垄断,才形成了其他领域的绝对垄断。当出租车都被滴滴平台约走了,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租车从城市“消失”,路面上就很难打到出租车了。我就遇到国际友人,在北京无法打到TAXI,实在无奈。年龄大的不会用滴滴的,也没出租车了。我们可以参照日本的情况,对出租车的网约行为给出合理定价,防止出租车都被滴滴约走。出租车是城市公共资源,不是用来为滴滴一家服务的。
(3)对滴滴拼车、开车、专车等业务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管。其中,如果涉嫌垄断定价的,要进行垄断罚款。设计扰乱市场秩序,进行不正当竞争挤压竞争对手的,更要严厉惩处。
谁在纵容滴滴违法经营?一次又一次的生命陨落,竟然没有人质疑滴滴的违法经营本质。面对垄断资本的原罪,竞争和监管,缺一不可。分拆滴滴,才是唯一出路。
作者孙建波为中阅资本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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