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法“私家庄园” 迎专项整治 七成买家为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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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
近年来,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广告以及街头散发小广告的手段,一些打着十几万元就可独自拥有“生态农庄”、“农家院”、“私家菜园”的推销信息,曾让不少城里人心动。
但要小心,这些房子可能都是违法建设,因为它们大部分都是建设在农业用地上,也被俗称为“大棚房”,它正迎来一场长时间的专项整治。
21日,自然资源部召开设施农业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表示,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了联合督察,并部署开展了全国性初步排查。
京津冀违法“大棚房”项目2799个
所谓“大棚房”,是指利用大棚结构将农业生产用地改造成居住生活用地,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法律,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对耕地及基本农田造成严重破坏。
马素兰表示,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一是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三是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两部联合派出多个督察组开展多轮督促查处、情况摸查等工作,京津冀三地党委、政府积极组织推动,查处了一批“大棚房”违法用地案件,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项目1854个、棚数3.01万个,涉及土地面积2697亩。
“大棚房”并非仅仅出现在京津冀地区。
马素兰称,通过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初步排查还发现不少地区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表现形式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两部初步调查认为,“大棚房”问题蔓延,危害严重。“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将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
120天专项整治
正因为“大棚房”危害较大,近年来,政府部门已屡次进行清查和专项整治,最新的一次将长达120天。
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今年8~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8月为准备阶段,9~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市、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并对辖区内专项行动成果负总责。
此外,各督察局同步开展专项督察,对地方上报情况进行抽验,筛选典型案件并督察地方严肃查处,对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整改纠正,并及时向省级政府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马素兰表示,根据部署,两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地方有关部门在清查整治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并适时组织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去年8月,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曾就违法违规发布“大棚房”租售信息一事联合依法约谈58同城、赶集网、百度等网站。两部门要求,相关网站不得发布“大棚房”信息广告,发布农业大棚信息时不得含有可居住等信息内容;不得发布含有生活设施的农业大棚房源照片。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发现,目前在一些网站依然可以发现出售“大棚房”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