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结算发布《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
财联社6月15日讯,中国结算今日正式发布《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则》主要对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相关登记结算业务进行了规范。收费标准方面,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原则上比照人民币普通股票(以下简称“A股”)相应收费标准执行,原A股按面值收取的费用均调整为按照份额收取,单位相应调整为“元/份”,费率不变。质押业务方面,试点初期,本公司暂不受理存托凭证质押登记业务,相关规则另行制定。下一步,中国结算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规则》框架下,进一步发布存托凭证业务指南,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准备工作,确保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平稳落地、稳健运行。
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
附: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投资者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