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桑坦德银行上海人民币流动性比例过红线 遭责令改正)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23日披露上海银监局对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简称“桑坦德银行上海”)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2017年8月3日,桑坦德银行上海的人民币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上海银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26号)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监罚决字〔2018〕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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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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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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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ANGEL ORTIZ CAL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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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17年8月3日,该分行人民币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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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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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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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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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3月26日 |